他买了只手机给小童,他在南岭国人生地不熟的,有个手机的话,比较方便。
艾尔斯送他的可是最新款智能机,想着小童兴奋的样子,艾尔斯就控制不住加快了脚步。
小童已经把自己的衣服都收拾好了,他看艾尔斯家里有些灰尘,便帮着打扫了一下。艾尔斯回到家的时候,家里已经焕然一新了。
他诧异于小童干家务的能力,不过想想,这些年他跟在叶云天的身边,叶云天有没有做家务的能力,那么大一家店,不都是他打扫的吗?
“小童,你会做饭吗?”
艾尔斯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他在天启的时候没见小童做饭,可是那会易龙和易凤请了专门做饭的厨子来,也可能是没给小童机会发挥。
小童摇了摇头,以前和叶云天在一起的时候,一碗稀饭,一个包子都能凑合一顿。要问他的做饭水平,也就只会烧锅粥。
艾尔斯顿时很失望,不过他对一个孩子抱什么期望呢!他这么大的人都不会做饭,何必强求一个孩子会做这些?
想到这,艾尔斯便把自己脑子里奇奇怪怪的想法给掐灭了,他还是老老实实请个烧饭阿姨吧,这样最靠谱。
他拿出新买的手机,教小童如何使用。小童连字都不认识,所以艾尔斯教的有些吃力,后来他索性使用了语音功能,只需要说说话便能熟练的玩转手机。
对于这个语音功能,小童倒是玩的很溜,没一会儿他就掌握了所有的使用方式,甚至还能下载个小游戏玩玩。
艾尔斯让他把游戏给卸载了,不允许他下载这些,容易玩物丧志。
小童很听话,他问艾尔斯要了易龙和易凤的手机号码,决定晚点和他们联系一下,问一下叶云天。
知道叶云天是为了他好才把他让给艾尔斯,他的心里就不恨他了。他喜欢叶云天身上清冽的味道,喜欢叶云天的做事方式,他会乖乖的在这里,等功成名就了,他就回天启去,把叶云天带在身边,给他养老送终。
叶云天的母亲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她在渔村生活了那么久,极其擅长做海鲜,只用最简单的手法,就把海鲜做的美味异常。
易凤又想起了南岭国,想起了张二狗,果然,食物是全世界共通的东西。
叶云天之前也不喜欢吃海鲜,他觉得所有的海鲜都有股难闻的味道,可是她做的海鲜,叶云天吃上了几口,确实没那股怪味道。
她观察了半天叶云天,见他不声不响把很多海鲜都给吃下去了,这才放心的低头吃自己的。
易凤嘴甜,边吃边夸:“阿姨,你这个炒鱿鱼怎么做的,居然脆脆的。”
她先用洋葱、生姜和料酒把鱿鱼腌制了一下,然后放入油锅里炸15秒,等炸的半熟了,就立马拿出来,继续放入锅中翻炒。所以她做出来的鱿鱼没有腥味,还脆脆的,很有嚼劲。
叶云天挺喜欢她做的蛏子,海鲜都是易龙和易凤他们让人送来的新鲜的,蛏子已经养的很干净了,她就把蛏子煮开了,过了一下水。
然后放入生抽,蚝油,白糖,等七八分熟了,又放入香菜进行翻炒。
简简单单五分钟,便能起锅,洒上一层绿油油的葱花,特别有食欲。
叶云天只静静吃着,没有说话。这是他多年来第一次吃到自己亲生母亲做的饭菜,意外的是他没有想象中那么反感。
恢复视力第一天,他就观察过他母亲,那一刻,他终于知道了自己长得像谁,他几乎是与她如出一辙。只是为了
新户口,需要一个名字,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帮他起一个!”
小童生命的开端就遇到了叶云天,他即便对他再好,也是生命中迟到的那位,所以起名字这个事,还是让给叶云天吧,小童,自然也是跟着叶云天一起姓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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