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初夏你真是踩到狗屎运了,你男朋友好帅好帅哦。”湘湘老板娘对着苏俊义眨着星星眼。
林初夏内心苦笑,哪里是她踩到狗屎运了,明明是苏俊义踩到狗屎运才对。
她人长得不赖,还有一手好医术,还可以供男人吃软饭。
可湘湘老板娘那番吹捧的话,却让苏俊义的自我感觉更加良好,莫名就让他觉得,林初夏跟他在一起,是捡到大便宜了。
等湘湘老板娘走开。
林初夏又旧话重提,“俊义,你还是去w集团上班吧,好不好?虽然我薪水能养活两个人,但两个人的力量,总多过一个人的,对不对?”
苏俊义很不耐烦地盯着林初夏,问:“你让我去w集团上班,那我去了,究竟是当哪个部门的老总呢?”
“老总?”林初夏愣了一下,知道苏俊义想多了。一个从来没有工作经验的人,哪有可能一进公司,就当上老总的?
有的人营营碌碌,穷其一生,也未必能当上老总的。
苏俊义却想一步登天,一去上班就当老总。
“咱们先从底层做起,再一步步地往上爬……”
苏俊义打断她的话,“还要从底层做起?还要一步步地往上爬?”
林初夏点点头,“因为你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所以从底层做起是必须的。”
“我堂堂苏家二少爷,还要从底层做起?简直是丢人现眼。哼,本来就不想去,这下就更加不用考虑了。”
林初夏:“……”
她在心里暗暗腹诽:苏俊义啊苏俊义,就是让你从底层做起,人事部都不知道肯不肯接收呢,你还在这儿挑三拣四的。”
为了苏俊义工作的事,两个人情绪都有点不佳,貌合神离地坐在那里。
菜陆续上来了,两人各自吃着菜,互不理睬。
林初夏实在是着急,她想帮助苏俊义的人生,早日步入正轨。
但苏俊义却死猪不怕烫,一副誓要吃软饭的架势。
正在这时,林初夏忽然感觉有人走近前来,她抬头一看,是个戴着茶色太阳镜的女人,这女人的嘴唇鲜艳似火,闪烁着光泽,下巴尖得像一把锥子。
女人站在她和苏俊义的餐桌旁边,将眼镜摘了下来,露出一张浓妆艳抹的脸。
原来是胡忆欢。
在这种中档次的饭店遇到胡忆欢,林初夏颇是意外。
像胡忆欢这样的京城首富的女儿,她应该出入五星级酒店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胡小姐怎么会在这儿?”林初夏问出心中的疑问。
“我也来吃饭呀。”胡忆欢冷声回答,显然她对林初夏并不友好。
胡忆欢看向苏俊义,语气比跟林初夏说话热情得多了,“苏二少!很高兴又遇到你了。”
她向苏俊义伸出手去。
苏俊义抬头瞥了一眼胡忆欢,胡忆欢妆容妖娆精致,脸上含笑地看着他。
看得他内心一阵荡漾,他连忙站起来,握住胡忆欢的手,“胡小姐,幸会,你也来吃饭?”
林初夏坐在边上,盯着他们交握在一起的手,一种奇异的感觉油然而生。 胡忆欢对她这么冷漠,却对苏俊义这么热情,显而易见,胡忆欢对苏俊义很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