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托妻寄子(1/2)

蓟王无小事。

一年之中,董太皇二赐其婚。大汉一藩,足见一斑。洛阳人氏,对马氏、杜氏、邹氏,出身来历,如数家珍。对安素、冯氏,姨甥二人,亦耳熟能详。冯氏少有国色。其父取名“丽”,待长成,自更名为“嫽”。

前有冯嫽,为解忧公主侍女。武帝时,随公主和亲乌孙,力保西域。女中豪杰,青史留名:“冯嫽能史书,习事,尝持汉书为公主使,行赏赐于城郭诸国,敬信之,号曰‘冯夫人’。”

安素常女扮男装,旁人多未见其真面目。料想,自有绝世容貌。

否则,如何能与蓟王相配。

曹节所设身后之谋,于国于家,皆有大利。曹冲、冯芳等,幸与蓟王沾亲带故。从此一帆风顺。进退自如,后顾无忧。

退一万步说,即便朝臣做不得,避入函园,坐享民爵,领食岁俸,亦得半生逍遥。

《蓟法》:

美人,银印青绶,食千石家俸;家中父(或)兄,授民爵十三等之中更,岁俸六百五十石,授田八十顷,授地八十宅。

贵人,金章紫绶,初食二千石家俸;家中父(或)兄,授民爵十五等之少上造,岁俸七百五十石,授田八十四顷,授地八十四宅。

上庠令郑玄释法,父在授父,父不在则授长兄,无长兄则顺授其弟;无父及兄弟,则授从父,以此顺下,孤母入宫奉养。

冯氏为美人,其父冯芳,配享中更爵。安素为贵人,从父曹冲,配享少上造爵。洛阳无良田,皆从蓟国数千万亩官田中分出。均以亩产六石计。

汉初高祖定七等公大夫始为高爵,得享食邑。文帝后改以九等五大夫以上始为高爵,然其待遇,仅本家得免役。

《蓟法》又定,五大夫爵始,本家得免赋役。

干啥都不用交税了。

蓟国宽法严律,轻徭薄税。与收入相比,赋税不值一提。免除赋役,更多精神褒奖。

二宫太皇之所以不慌不忙。只因婚车入二崤城后,需在瑶光后殿暂居一晚。翌日清晨,登华云号,北上蓟国。船入鸿池后,方才与蓟国横海舰队汇合。

于是乎,车入二崤城,船入鸿池陂之间的一夜,足够二宫太皇暗中行事。

稳妥起见。洛阳城内太仓、北邙秦太仓旧宅,南宫云台,东郭马市。两条密道,皆暗设人手,以为接应。

确保万无一失。

安素已先行移居曹节旧宅。静待黄门署公车来接。

香闺待嫁,心情可想而知。

所谓“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无论认主,还是嫁夫,对男女而言,皆是生死大事。不可不察。

尤其助军右校尉冯芳。做梦都要笑醒。何后知冯氏少有国色。于是做媒,笼络汝南袁氏。若是袁基、袁绍倒也罢了。“路中扞鬼袁长水”,又岂是良配。急切间,灵光一现。

脱口而出,同嫁蓟王。终归死无对证。曹节究竟有无此意,何后又岂能知。不过将心比心。家中若有国色之女,亦会嫁入蓟王家。

再者说来,《娣媵制》古而有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时有诸侯一娶九女之俗。国君嫁女,两个二姓国之君亦各以女媵嫁。每国合娣、侄为三人,三国相加即为九女,此种以国为本位的通婚,流行西周至战国。其目的不言而喻,借联姻结成同盟。

时下嫁女,亦循此俗。以婢陪嫁,称“媵婢”。故称妾为“贱媵”,以区别于古之“贵媵”。诸如此类。

姊妹同嫁,姑侄同嫁皆有。姨甥同嫁,却不多见。话说,两汉兴外戚。姨称“从母”。亦有娶亲甥女之先例。倒也,勉强说得过去。

天光微亮,宫门大开。黄门署公车,装扮一新。由洛阳令司马防,黄门令左丰,各领一队。二路兵分,代蓟王迎娶新妇。

左丰当仁不让,恭迎安氏。司马芳自去迎冯氏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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