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就是好,沉睡了一晚的王子墨,又原地满血复活了,只是,家里怎么感觉不一样了。爱睡懒觉的林芷岚,居然起得比自己还早,王子墨在院子里寻到林芷岚,发现她在洗衣服。
“岚儿,我来。”
王子墨卷了袖子就要去抢,却被林芷岚横了一眼。
“看看你的手,血爪子似的,还洗衣服!”
“哎,那我去做早饭。”林芷岚自从清醒过来,就经常欺负王子墨,王子墨对林芷岚有着本能的畏惧。
“我做好了,你洗了脸先去吃,我洗完衣服就过来。”
王子墨洗了脸,把粥盛好,坐在一边等林芷岚。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天上仙女突然下凡尘体验生活,好有违和感。洗衣服,做饭,屋子也收拾过了,王子墨挠挠头,不明白林芷岚为何变得如此勤快。
“怎么不吃,嫌我做的不好?”林芷岚见不得王子墨那傻样,眼睛都粘在自己身上,真别扭。
“我等你一起吃,快坐,真好吃!”
口是心非,这粥是糊的!
林芷岚嫌弃自己做的粥,但王子墨一天没吃东西了,早饿得不行,她也不是讲究人,能吃饱,毒不死就成了。
林芷岚看着狼吞虎咽的王子墨,越发的心疼,也不装样子凶她了,柔声说道:“王子墨,这是你家,但你收留了我,所以我也把这里当成是我的家,你就是我的亲人。以后凡事别一个人扛着,让我与你一起分担,好吗?”
这样的话,王子墨从来没有听过,她生来就是被人抛弃的,爹不认她,娘不要她,村里人也嫌弃她,把她当成野种看待。突然之间,有这么一个人,告诉她,我们是亲人,我们一起分担生活的艰辛,这看似平淡的话,却触动了王子墨的心。
王子墨是一个性子很软的人,她不计较别人怎么说她,那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没法让别人对自己改观,这是她爹娘种下的因,所以她必须尝这个果。可是,她真的不计较吗?她自然计较,心里对这事耿耿于怀,没有哪个人会贱到别人说自己是野种而无动于衷。她也想被别人认可、接纳,她愿意付出,她更想得到收获。
看着林芷岚漂亮的脸,那脸上满是关怀与心疼,王子墨重重点头,低头含糊地说道:“谢谢!”
两人之间,一下子感觉近了。一个再也不把对方当成大户人家的小娘子,好吃好喝供着,另一个则暗自决定,不能事事都依赖对方。
“我吃饱了,去田里了。”
“去吧,碗放着我来洗。”
多么平常平静平淡的话,可这样才算是个家啊。
孩子的心很纯净,给她一块糖就能甜到心里。王子墨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了,腰背直了,头抬起来了,走路都变得松快不少,棉布包着血爪子,插秧的速度还挺快的。
“你回来啦,我做好饭了,洗脸水放在院子里,快点哦,我饿死了。”林芷岚相当有成就感地看向务农归来的王子墨,邀功似的,不过对于林芷岚来说,做饭真的,很难。
王子墨闻言,快速抹了把脸,上桌用饭,年轻人饿不起啊。
可是。。。。。。
“这是什么?”
“豆芽。”
“这个呢?”
“韭菜。”
“这个呢?”
“红枣粥!”
“你给我切个西瓜吧。”
“王子墨,你吃不吃!”林芷岚忍无可忍,又恢复了彪悍的样子。
“吃,我吃!”王子墨倒底是性子软啊,得瑟才没一会儿的功夫,又变回去了。
吵吵闹闹,相亲相爱,跟着陈家一起打稻脱壳,王子墨家里也有余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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