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上京军营不远的村落里,有座小院落,里面种着三棵桃树,花叶繁茂地伸出墙来,墙下有条癞皮黄狗,迎着清晨的日光,有滋有味地啃着鸡骨头。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迅速逼近院落。黄狗紧张地跳起来,充满斗志地护着骨头,疯狂嚎叫。
如雪的白马冲它高高扬起蹄子,停了下来。黄狗弓起腰,尾巴竖得直直的,露出尖锐犬齿,留着垂涎,低沉咆哮。
白马傲慢地嘶鸣了一声。
马背上,玄色斗篷在风中展开,卷着火红色的戎装。在兔起鹘落间,翻身落下,姿势比桃花飘舞更轻盈,比雄鹰捕猎更敏捷。她五官轮廓分明,有异族特有的风情,也糅合了异族特有的刚硬。她的气质像出鞘的名剑,美丽却染满鲜血,能让人勾魂,更能让人恐惧。
她昂首扫视周围,手里紧紧持着根乌梢长鞭,指关节在咯咯作响。
黄狗对上这道目光,瞬间打了个冷战,再不敢咆哮,它乖乖低下头,叼起地上的鸡骨头,夹着尾巴,用最快的速度,灰溜溜地逃了。
院子大门被推开,发出“咯吱咯吱”的老化响声。
坐在门边打盹的花白头发老头,猛地跳起来,下意识地伸手抓起地上的柴刀,眼里透露出身经百战的杀气,待看清来人时,杀气又迅速退散,过了片刻,才彻底反应过来,发出诧异的惊叫声:“将……将军?你怎么来了?!”
叶昭冷冷地问:“狐狸呢?”
“将军找军,军师啊……”老头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声音也因受惊过度而扭曲起来,他一边试图拦住对方的步伐,一边拖长了调子叫道,“军,军师他不在家!他……他……”
叶昭推开他,大步流星绕过正屋,熟练地来到书房,不及传报,直接一脚踹开木门,气势汹汹地吼道:“死狐狸!给老子滚出来!”
屋内有七八个高大的书架,书桌上堆着无数书本,砚台内的墨汁尚未干涸,狼毫被随意丢在旁边,窗户大开,在风中轻轻摇晃,空气中似乎还留着人的余温。
叶昭皱眉:“逃了?”
老头苦着脸,搓着手,不敢阻拦,也不敢做声。
“逃的速度还真快,他长了兔子腿不成?”叶昭自言自语,然后转身,吩咐道,“等他回来,告诉他,老子有账要和他算!”
老头拼命点头:“一定,一定。”
叶昭再扫视一圈屋内,果断离去。
马蹄声渐行渐远。
约摸过了三四刻钟,书房内的地板动了起来,露出个黑黝黝的大洞,有个脑袋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探出来,细长眼睛左右四顾,确认没人后,才快速从洞中迈出,刚松动一下僵硬的脖子,准备继续写字,却见窗外服侍他的何老头表情极其扭曲,就好像见鬼似的,还不停地抹脖子使眼色。
胡青脸色也变了。尚未等他做出应急反应,一阵强风刮过。叶昭从屋顶跃下,双脚勾着窗沿,在空中轻巧地翻了个身,人已来到胡青背后,并伸手搭上他的肩膀,一勾一抓,用力扯到身边,阴着脸道:“用过的招数,再用就没有效了,你以为躲得了和尚,就能躲得了庙吗?”
“哪里哪里?我最近修的是道法,”胡青的脸上瞬间露出无辜的微笑,细长眼睛弯得和月牙似的如同冰河解冻,春回大地,“我只是去打扫地窖,没想到你今天那么有空,竟来找我,有何贵干?”
“好说好说,也没什么大事,”叶昭也在嘴角扯出个恐怖的笑容,低声道,“我只是想来问你几个问题。”
胡青正色道:“将军有令,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叶昭的手劲又加重了几分,然后无视他扭曲的表情,慢悠悠地问:“你我从小一块儿长大,怎会不知我的心意?漠北战胜后,还是你替我定下的计谋,用五十万军权做诱饵,引皇上将我嫁与夏玉瑾,了我平生夙愿,保一世平安。为何事成后,你却要在背后拆我台?”
胡青困惑:“我何时有拆你台?”
叶昭怒道:“呸!我烦恼战事结束后如何实现我爹的心愿时,你哭丧着脸,指天发誓,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让谁牺牲都行,千万别找你牺牲,字字句句,都气得老子想锤死你。如今我好不容易嫁了他,两人关系进展艰难,你却到处放风声,让大家以为我们有什么关系。你是想整他还是想整我?信不信老子今天真锤死你?!”
胡青“不解”道:“我放了什么风声?我只是说我喜欢的女人嫁人了,当年我爹给我订的娃娃亲,那姑娘标致又贤惠,战乱时,以为我死了,便嫁了别人,如今还不准我郁闷几声吗?是郡王自己想东想西,误会了吧?”
叶昭半眯着眼,观察他的表情:“你真没说?”
胡青决然道:“我就说了些以前在漠北一起打仗的事情。”
叶昭再问:“为何秋华和秋水也这样认为?”
胡青思索片刻:“大概是秋老虎逼着我娶他女儿时,我吃不住打,信口开河,用你来搪塞,说将军还没结婚,我做小弟的怎么好意思结婚什么的,然后他有了误会,就没敢逼婚了。”
叶昭怒斥:“简直荒唐!”
胡青无奈地摊摊手:“你又不是不知道秋老虎的土匪性子,若我说看不上他女儿,非得将我脑袋拧下来。”
叶昭终于松了口气,然后看着那家伙还是一副无辜兼无良的模样,还是气不过,放轻力度揍了几拳,骂道:“你这混蛋,一天不给我添堵,心里就不自在!”
胡青笑着讨饶:“谁让你小时候天天捉弄我?”
叶昭停下手,放开他,认真问:“你真的只是开玩笑?”
胡青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黯淡。
八年并肩作战,生死相随,从最初的互相厌恶到互相扶持,怎会没感情?她是他心里飞扬跋扈的鹰,是霸道张扬的虎,是浴血的修罗,是天际的启明星,是唯一的信仰。除此以外,什么都不是,也不能是。
不应该想的东西就不要想太多,不能要的东西不要伸出手。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对着从地狱里一起活回来的人,说喜欢有些奢侈。只因谁也不愿意看着对方的脸,再一次次重温漠北的血色噩梦。
当不小心说漏了口,控制不了情绪时,更要一笑而过,再用无数的谎言,将真相埋葬。
他做得到。
胡青理清思绪,松开紧握着的拳头,迅速微笑起来:“当然是玩笑,想看看将军对夫人有多情深意重罢了。”
“呸!”叶昭这次很快反应过来,在他脑袋上敲了一记,斥道,“他是我相公!是男人!”
“小小口误,何须在意,”胡青还是笑眯眯的,“你男人别的不行,长得倒是漂亮,性格虽然混蛋,可比起你的段数,却是差远了,小流氓碰上大流氓,怕是吃了不少亏吧?将军艳福不浅。”
叶昭想起昨夜之事,抚着唇,暧昧笑道:“味道不错。”
胡青感叹:“果真不要脸。”
叶昭:“彼此彼此。”
胡青也给她堵着了,忽然觉得认识这女人可能是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他开始有点同情夏玉瑾了,他娶了这个比流氓还流氓的媳妇,阎王生死簿上到底记载了多少债啊?以后见着那可怜的孩子,是不是应该少捉弄两回?
将军来找胡青,其实是为东夏使者来访的正事,至于兴师问罪,不过是附带的。
大秦是堂堂礼仪之邦,皇上下令,要对蛮夷国度显示出天朝气势,礼部已敲定招待东夏皇子一行的规格待遇,接着要深入讨论细节。可惜东夏靠近蛮金,以前邦交甚少,两国习俗与语言大不相同,临时找个精通此事的人来,时间有些紧张。
胡青天资聪颖,八年行军下来,漠北附近七八个国家的方言倒是学得精通,对他们的历史变迁、风土人情和习俗禁忌也了如指掌。所以礼部特派叶昭来请胡青军师过去商讨此事。
胡青听完后,沉默片刻,淡定地表示:“滚你妈的!”
另一方,夏玉瑾昨天给媳妇调戏,他很不甘心,躺在床上想将讨厌的东西忘记,可是人的记忆很犯贱,那种充满侵略性的刺激,惊慌下的快感,仿佛还留在身上。他碾转反侧,脑子里全是对方恶魔般的笑容,怎么忘也忘不掉,怎么睡也睡不着,只好暗暗将叶昭这混蛋诅咒了一百次。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总算眯上眼,浅浅入眠。没想到圣上在早朝上发旨要求礼部尚书领京兆尹、巡察御史等各个部门共同完成接待东夏使团任务,礼部尚书特派亲随来巡察院请御史,老杨头接到命令。左等夏玉瑾不来,右等夏玉瑾不来,忍无可忍之下,直冲南平郡王府,未果,再奔安王府,在安太妃的帮助下,将赖在床上装死的巡城御史给拖了起来。
夏玉瑾打着哈欠,带着不耐烦的心情,被迫去礼部开会。
礼部尚书睁着比老鼠大不了几分的小眼睛,摸着三缕山羊胡,笑眯眯地给他安排了任务:“东夏使者下月中旬来访,停留约十五天,这段时间里,希望地痞流氓闹事和小偷小摸事件少些,还请南平郡王多多费神。”
夏玉瑾像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礼部尚书再安排:“使团会经过玄武街和顺天街,道路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要出现垃圾杂物,请南平郡王监督清理。”
夏玉瑾继续鸡啄米点头,过了一会,瞌睡醒了,拉着他问:“你是让我去扫大街?”
礼部尚书否决:“郡王此言差矣,不是让您亲自扫,而是监督扫大街。而且……圣上也不希望自家侄子那么劳累。”
夏玉瑾顿悟:“我回去亲自监督老杨头,让老杨头亲自监督扫大街。”
“如此甚好。”礼部尚书终于放下心来,不再担心混世魔王将事情弄砸,牵连自己的饭碗了。
夏玉瑾接完差事正想回巡察院补觉,路上不小心瞄了眼花厅,却见红木太师椅上端坐着两个人影,正在商议着什么。左边的将军面容冷峻,端得是忠孝节义、正气凌然,话虽不多,但每个字都斩钉截铁,让人信服。右边的军师不卑不亢,端得是温润如玉、超尘拔俗。出起点子口若悬河,风趣幽默,妙语连珠。
真是一对道貌岸然,狼狈为奸的好搭档!
夏玉瑾尽可能用最犀利的眼神看着这对无耻混蛋,想让叶昭明白他心里的愤怒。
叶昭感受到他的“热情”视线,微愣,大喜,低声问胡青:“我男人……是在给我送秋波?”
胡青认真端详了两眼,想了想,肯定道:“没错。”
夏玉瑾还在卖力地瞪媳妇,忽见叶昭扭头,朝他微微一笑。冰冷冷的眸子里就好像冰雪融化,眼角还弯了弯,要多温柔就有多温柔。看得他整个人都傻了,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都那么凶了,她还那么好脾气?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他怨气虽多,却不好意思在这里继续发作,便灰溜溜地想走。
叶昭急忙派人上来传话:“请郡王留步,等将军一起走。”
夏玉瑾忙点头应下,转头跑得比兔子还快。
叶昭黯然看胡青,问:“喂?”
胡青不等她说完,解释:“他在害羞。”
叶昭若有所思。她想,或许是醉酒调戏的行为实在太猴急了?还记得小时候强吻了亲戚家小姑娘的脸蛋,害人家梨花带雨地哭个不停,她唯恐被父母责骂,只好上树摘花,装猴子耍把戏,买糖葫芦杏花糕……答应这个答应那个,整整哄了三天,才让对方回转过来。
可是,夏玉瑾不是良家妇女,不是青楼花魁,而是她相公,是大男人,就算推倒就地正法也是光明正大的事情,没必要为小小闺房情调来闹别扭吧?
胡青分析:“他觉得你以前耍流氓的对象不是他,所以吃醋了。”
叶昭趁没人看见,抓着他脖子问要不要尝尝最新的东夏摔跤招式。
胡青立即改口:“哪有男人被女人调戏会高兴的?”
叶昭很快给出答案:“青楼?”
胡闹归胡闹,叶昭觉得夏玉瑾闹别扭的时候实在可爱,亲起来的感觉也真不错,尤其是那双因惊吓而彷徨无措的眼睛,和狩猎时追的雪貂一模一样。
进攻太快,会吓跑猎物的。要用诱饵一步步将他引出来,徐徐图之。
夏玉瑾的自尊心很强,夫妻相处,决不能太过强势,总归是要双方心甘情愿才行。情场如战场,总会出现无法控制的意外,最重要的是将局势重新控制住。叶昭大部分时候都很冷静,她迅速重做部署,按下再去调戏一回的冲动,想找夏玉瑾重新培养感情。
夏玉瑾却在烦恼中,他以前在小倌馆给大胡子海客调戏时,只觉想吐,每每想起,都觉得是场噩梦。可是被叶昭调戏的时候,那个带着淡淡香甜的吻没有任何恶心的感觉,只让他觉得刺激和震惊。
或许是因为叶昭是个女人,还是他媳妇。
或许是因为叶昭虽然爷们,却长得不错。
或许是因为她对别人和对自己的态度,比较之下,确实算不错。
但这一切都不能构成让他犯贱去原谅对方的理由。
媳妇对男人耍流氓绝对要不得!
于是夏玉瑾不理会叶昭的讨好,每天扑去巡察院,上午打瞌睡睡觉,下午抓鸡鸣狗盗的家伙来训话,盯老杨头带人扫大街,然后检查三四次,直到半夜才回家,折腾得所有人眼泪汪汪,天天烧香求菩萨让皇上快点撤掉他的乌纱帽,让他回家吃媳妇的去。
叶昭为此心情大坏,虽然她自制力强,不会迁怒他人,可上京军营里的士兵们看见自家将军恐怖的脸色,想起她过去的所作所为,心里很是不安。有好几个认识夏玉瑾的军官,受众兄弟所托,找他不停明示暗示,传授各种哄媳妇的方法,只盼着他有点牺牲奉献精神,快点从了将军,让军营雨过天晴,不要让大家再看活阎王的臭脸了。
乱糟糟的家庭、忙碌碌的工作,眨眨眼半个月就过去了。
东夏皇子带使团一百四十三人,明日进京。
次日清晨,浩浩荡荡东夏使团抵达城外,先卸下武器,然后在礼官和八百大秦士兵的陪同下,经玄武街,前往崇文门。百姓们对东夏来的蛮夷野人兴趣很高,纷纷发挥出八卦热情,再次占据各大酒楼茶肆,伸长脖子看热闹。
夏玉瑾也有好奇心,他检查完大街的清洁,也跑去平安路边最大的茶肆,逼老板弄了个位置给他,嗑着瓜子,喝着香茗,兴致勃勃地要看同样凶名在外的东夏皇子长得是怎个茹毛饮血模样。而叶昭为了徐徐图之,这段时间有事没事都会拐个弯来看看他。如今陪同东夏皇子的士兵们出自她军营,她便顺理成章以对东夏使团不放心,要监视兔崽子们有没有捣乱为名,将文书工作推给胡青,也溜来茶肆,强坐在夏玉瑾身边,陪他一起看热闹。
夏玉瑾不好当着那么多人面前欺负媳妇,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下被媳妇调戏得没脸,只能嘴角带着笑,任凭她时不时给自己剥个瓜子,倒个茶,偶尔还要搭几句讪:“听说东夏皇子杀人不眨眼,性情很暴虐,你见过他吗?”
“还好,”叶昭对东夏皇子的事情漫不经心,只对眼前活蹦乱跳的白貂感兴趣,她为了不让对方失望,想了想,认真答道,“东夏的民风比较彪悍,人人佩刀,喜好争斗,尚武崇强。东夏皇子伊诺自幼丧母,和继母不和,中间似乎发生过一些事情,几次被害。他本人天资出众,八岁屠狼,十二岁手刃了欺负他的叔父,十五岁立下战功,然后屠杀了继母全族,于是被大家传为暴虐,但东夏皇倒是非常喜欢他。”
夏玉瑾摇头感叹:“都是群禽兽。”
叶昭轻声道:“禽兽不禽兽,不身处其中是看不清的。”
约摸等了大半个时辰,使团队伍姗姗来迟,打头的是十几辆装满礼物的车子,里面堆满了各色兽皮,还有几匹东夏特产的宝马,是献给大秦的礼物。车子后面跟着的便是东夏皇子伊诺,他身高九尺,骑着极其高大的黑色骏马。皮肤黝黑,每一块肌肉都好像野兽般强壮有力,披肩的头发随意编成几根散辫子,衣服上有漂亮的兽皮镶边,带着许多粗犷的黄金与兽骨饰物。他的脸型轮廓就好像精铁敲出般坚毅,鼻梁高直,棕黄色眼睛锐利有神,好像翱翔九天的鹰。
众人交口称赞:“这长相,这身材,这气质……真是纯爷们,光是往地上一站,就和个铜鼎铁块似的,看着就是能打能杀的模样。”
夏玉瑾对比一下自己的瘦弱身材和斯文长相,各种嫉妒羡慕恨。只盼望自己能长得和伊诺那样强壮,就能把混蛋媳妇抓过来好好调戏!让她尝尝丢脸的滋味!还能好好地教育她什么是乖巧懂事,以后夫君说东就不准说西,夫君说北就不能说南!
幻想始终是幻想,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无奈回过头去,却见叶昭正静静地看着他,忍不住问:“你对东夏皇子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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