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和两税法的推行有很大的关系。
两税法规定了各道和各州的税额,但比较简单粗暴,就是取大历年间税额最高的那年为基准。盐利也一样,既然刘晏辉煌巅峰是整个东南一年六百万贯,那以后就是这个标准,唐政府是把六百万贯配额给各个盐铁领域的场、院官吏,如杭州盐场每年为三十六万贯,苏州盐场则是每年一百零五万贯,这便是场院官吏们的“盐课”,是否能达成或超越这个定额,成为考课场院官吏的唯一标准。
既然如此,各场院为完成配给来的盐利定额,当然要各显神通了,这便是所谓的“争课”。
但刘晏后,盐课实则很难再达到六百万贯。
为什么?很简单,钱荒是一个重要因素,而布帛的降价是另外个重要因素。
如今的皇帝即位后,唐帝国大部分地方都从战争创伤里纷纷恢复,米粮连年丰稔,布帛织造也稳步回升,人户数量同样不断孳生:米价越来越便宜,布帛也是一样的。
这一两年,江淮东南的布帛,一匹中等质量的,实际只需一贯钱了。
可盐商依旧按照昔日的“一匹布帛四贯钱”的价格从官府手中榷盐,再加上虚估法的优惠,利用差价大肆获利。
简言之,盐商卖出的布帛是一匹四贯(虚),交到朝廷手里就原形毕露,是一匹一贯(实),一虚一实间,导致盐利严重缩水。
那么巡院和盐场取消虚估法,要求实际市价来向盐商卖盐可以不可以呢?
答案是不可以,因为这样会让盐商觉得无利可图,一旦无利可图,他们就不会再来榷盐了,这样官府的亭和场晒出再多的盐也没任何用处:盐,只有通过商人采购后再卖给百姓食用,才能产生利润。
盐商不来的话,对于盐铁官吏来说,便无法完成“盐课”,那么等待他们的非但不会是升官进爵,反倒会是来自朝廷的严厉责罚。
所以这时博弈的主动权,便不在官吏手里,而转而握在盐商手里。
最早盐铁机构想出的办法,就是加榷价,皇帝在对河朔方镇发动战争时,曾把盐的榷价从每斗一百一十文加到二百文,希望以此来搜刮更多利润。
可现实狠狠打了他们的脸,盐的榷价上涨,市价也必然会随之上涨(涨为每斗三百文乃至更高),总之负担最终还是要转嫁到百姓身上,然而神奇的是,盐价在短期内暴涨后,很快就重新下降了:百姓在高物价前会自动降低欲望,这是古今不变的真理,百姓吃盐“佛系”起来,要不菜饭吃得淡,要不索性买私盐,盐的价钱在触碰到天花板后,只能回落了下来。
这样,盐铁机构还是完成不了“六百万贯”的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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