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他听到身后有一阵“刺啦”声,立时吓了一跳,身上的汗毛都倒立起来,以为自己被发现了,提起全部的精神握着刀想要进行人生最后的厮杀。
扭过头一看,彻底的松了一口气,原来是他的一个队友睡觉不老实,打了一个滚。
真是虚惊一场。这位间谍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仔细听了听帐篷里面的动静,只听到两种呼吸声,一种粗重有力,另一种细微均匀,很明显是一男一女的声音,看来他们睡的也挺熟啊,丝毫没有察觉。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千钧一发,性命攸关的时刻,犹犹豫豫地最是坏事。这名间谍心一狠,胆气一壮,刷地一声冲了进去,一刀插进了马哈木的胸膛。
睡梦之中的马哈木感觉浑身一股剧痛,闷哼了一声,睁开双眼,一看是自己平时最信任的人杀死了自己,气得七窍生烟,使劲最后的力气指着他大骂道:“奸贼,敢尔?!”
这名间谍没有跟他废话,开弓没有回头箭,事情走到这一步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干脆就做到底,双手握着刀,又使劲儿往里面捅了捅,然后又绞了绞,彻底结束了马哈木的性命。
马哈木临死前这绝望的呼喊,一下子将孛儿只斤氏惊醒了,她以为是明军来了,迅速地睁开朦胧地睡眼,惊恐地向四周张望,向看清楚危险在哪里,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已经被人杀了,那个人还在十分熟练的割取他的脑袋,顿时吓得一阵尖叫。
“啪!”地一巴掌,这名间谍摔了孛儿只斤氏一个耳光,将她直直地摔在地上,大骂道:“臭婆娘,不要乱叫,看我待会儿怎么收拾你!”
随即提着马哈木的脑袋走了出去,马哈木身边的亲兵已经被帐篷里面的吵闹声惊醒了,纷纷拿起武器围了上来,正在想办法弄清是怎么回事时,却眼见着他们昔日的同袍,昔日的生死兄弟提着马哈木的人头走了出来。
这一刻,众人的表情是多样化的,有惊讶,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人平日里老实巴交,今天居然能够做出这种事,有愤怒,毕竟这属于明显的背叛行为,他杀了马哈木目的不用多说,肯定是想着投奔明军的。
还有的人居然露出了一点点轻松与喜悦。可能是庆幸这种被人家追着跑的日子终于是到头了。
这名间谍环顾了一下四周,借着微弱的月光大致看了看众人的表情,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时间紧急我也没有什么废话,我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是杀了我,然后等着明军追上来自己像羔羊一样被宰杀。第二是和我一起,拿着马哈木的人头,绑着里面的那个女人献给明军,好换取我们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
这番话说的瓦剌众士兵面面相觑,坦白说,若果马哈木还活着,他们多半会选第一条路,但是现在他们的头领都死了,瓦剌部落也已经被明军摧毁的差不多了,他们再抵抗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只不过是白白送死罢了。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思考了良久之后,终于接受了他的第二条路,纷纷放下武器,并冲到帐篷里将孛儿只斤氏捆绑了起来,准备交给明军发落。
坦白来说,孛儿只斤氏长得还算是漂亮,身材也不错,但是他们现在并没有对她起什么坏心思,毕竟是当年的主母,多少还是有点下不去手,更何况他们还是想着用她跟朱楧换取富贵呢。万一把她逼死了,或者是让她告诉朱楧他们给他送了一个破烂货,那依照朱楧的性子,肯定是要活剥了他们。
所以他们只是把孛儿只斤氏捆起来,绑在马上,并没有侵犯她,然后载着她,提着马哈木的人头,向明军的方向疾驰而去。
孛儿只斤氏知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法挽回,只能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任由他们绑在马上,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上苍来决定。
这一行人没走多久,就碰到了瞿能率领的大军,见到明军之后,这一队瓦剌亲兵十分的震恐,明军依旧是追上来了数万大军,而且士饱马腾,阵容严整,真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他们就不用吃饭吗?
见到这种场面之后,瓦剌的亲兵队十分庆幸自己投降了,因为他们知道,依照明军的这个行军速度,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被追上来,到时候,不光是马哈木,就连他们,肯定也是尸骨无存。
他们很庆幸,他们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虽然这个选择很无耻,很血腥。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宁肯在耻辱中活着,也不能光荣的死去,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老婆孩子,房子家产就都成了别人的了。
那名间谍见到瞿能之后,翻身下马,提着马哈木的人头那头便拜道:“小人参加将军,小人是王上安插在这里的眼线,现在将马哈木的人头献给将军,还请将军笑纳。”那颗人头可是他富贵的根本,因此他一刻都不肯放松,始终是自己用手提着。
瞿能看了一眼这个所谓的眼线,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这不重要,自然有有关部门去核实,眼下最重要的是马哈木的这颗人头是真是假?立即叫来了拔都,问道:“那颗人头是真的吗?”
拔都拍马走到前面,一眼就看出了那是马哈木的人头,在向上洒了一眼,看见了被捆绑在马上的孛儿只斤氏,说实话,孛儿只斤氏很有风韵,他对她也是暗暗垂涎已久,但是碍于马哈木的权势,始终不敢露出端倪,现在将她楚楚可怜地被绑在马上,十分性感,心中的邪火腾地一声就升了起来,想要残暴之而后快。
不过,他也清楚,他这辈子是和这个风姿绰约的女人无缘了,她注定是要被献给肃王的,只能被肃王疯狂输出了,也算是对马哈木的惩罚,恭恭敬敬地说道:“那的确是马哈木的人头,那个女人就是他的正室——孛儿只斤氏。”
“哈哈哈!”瞿能和范朝西忍不住地放声大笑起来,虽然他们征战沙场多年,立了无数次功劳,但是这次还是十分没出息的笑出了声,因为这次的功劳完全不同,之前他们只是跟随在肃王麾下破军斩将,这次却是独立行动灭掉了一个国家,而且还生擒其主,真正做到了永清大漠,完成了自秦汉以来无数名将都无法完成的丰功伟业。
不过,他们心里也十分清楚,这次行动之所以能够成功,功劳最大的还是肃王的罐头,彻底替他们解决了军粮问题,这使得他们不用再为之前的名将们担心的问题而苦恼。说到底他们是沾了肃王的光,这便是时势造英雄,他们的能力并不比卫青霍去病等人强多少,但却能成此大功,靠的就是跟对了主子。因此,他们心中也没有一丝居功自傲之心。
“老瞿,这次咱们可赚大发了,赶紧向王上报喜吧。”范朝西掩饰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手舞足蹈的放声大笑道。
瞿能也很开心,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笑道:“记室参军事,马上飞马向王上报捷,咱们也可以班师回朝了,我估计王上此时也该到了高昌城了,咱们去那里跟他会师吧。”
范朝西直直地坐在马上,看了看像一只鹌鹑一样被捆绑在马上的孛儿只斤氏,手里一勒缰绳,大声地说道:“对,咱们赶紧去高昌城跟王上会师吧,这个女人就是咱们给王上的献礼。”
“会师,会师。为王上献礼,为王上献礼!”所有的明军将士都激动地大喊起来,国家花大价钱培养了他们,这一次行动,完全证明了他们是物超所值,这值得他们每个人为之骄傲,为之自豪。
“传令三军,休整片刻,然后回军高昌,向王上报喜。”瞿能大声地命令道。今天绝对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他效仿霍去病的故事,将军中的酒全部倒进了也儿的石河的支流,与三军将士共同举杯,庆贺他们永清大漠的壮举。
洪武三十一年二月,朱楧率领十万步军合围了高昌城,这十万步军可是他经过几年的训练练就的精锐之师,其战斗力要远远比当年与回鹘在吐鲁番城下交战的十万人也强的多。
当年救迪丽娜扎的时候,肃国可以说是刚刚建国,一切工作都没有上轨道,出征的十万人除了一部分是职业的军户以为,剩下的都是从保甲里抓来的壮丁,他们受到的训练有限,战斗力只比一般的农民强一点。
不过,这十万人可谓是今非昔比,首先军校的成立使得所有的军官都接受了系统的训练,不光是武艺得到了提升,文化水平也大大提高,很多人都从大字不识几个的大老粗变成了会看地图会读文件的文武双全之人。
其次,义务教育的普及,使得肃国的兵源质量大为提高,这些平时在保甲内边务农边练兵的泥腿子,经过系统的训练,也都成了有知识,有文化的职业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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