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过门放送完毕,刘云霄和吴良三人已经各自走向一边的观众,另两人都是歌坛老手,所以走路的时候台型也非常帅气,只有吴良,整个人看起来像个僵尸似的,完全是一步一步挪到了属于他的位置。
他的动作引来了正前方观众的一片笑声,不过还好,演唱很快开始,他的歌声立刻就征服了现场的大部分观众。
只听刘云霄先唱到:
“哦~~~宁静的小村外
有一个笨小孩
出生在陆零年代”
和钰接着唱到:
“十来岁到城市
不怕那太阳晒
努力在柒零年代”
吴良立刻拿起话筒,接着他们两人的歌声唱到:
“发现呀,城市里朋友们不用去灌溉
花自然会开”
就在收尾的时候,刘云霄突然怪叫了一声,那声音仿佛夜枭,又好似狼嚎,顿时激起了观众们的一片沸腾,整个体育场似乎都被这声怪叫给点燃了,无数人开始跟着他们一起合唱起来。
之前已经说过,《笨小孩》的曲调非常简单,只要听过一遍,基本上就能学会,好多人都已经在外边听过这首歌了,所以现在跟着他们三人一起合唱,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而刘云霄的怪叫,则纯粹是属于他的个人发挥,很多歌手都喜欢在演唱会的时候发出点儿这样的声音,这对调动观众的情绪很有帮助,也能让他们自己变得更加亢奋。
这种小技巧,像吴良这样从没上过舞台的人,就是不会明白的,他现在只觉得脖子以下全都僵硬了,能绷住嗓子把整首歌唱完就算不错了,那还敢搞什么自由发挥?
就这样,在刘云霄和和钰两个老手的带领下,吴良总算战战兢兢的把这首《笨小孩》给了下来,由于另外两人的出色演绎,现场的观众们浑然已经忘记了欧阳宓受伤的事,把所有的热情都投入到了这首歌上去,近十万人的大合唱,真是山呼海啸,气势惊人。
一直唱到最后,三人又重新走回了舞台中央,刘云霄继续跟观众们寒暄了两句,等到后台的工作人员示意他下一个歌手已经准备好了,他这才结束了扯淡,拉着吴良跟和钰一起退出了舞台。
回到后台通道,吴良这时候才感觉自己整个人好像又活了过来,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不防旁边的和钰却打趣他道:“你现在可以去厕所了,还不去?”
吴良嘿嘿一笑,说道:“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又不想去了。”
和钰哈哈大笑,刘云霄也在旁边轻轻莞尔。
笑完之后,和钰却突然大叫了一声:“好爽,好久没有唱得这么痛快了,这首歌我真是太喜欢了!”
吴良微微一笑,能得到和钰这样的实力唱将如此称赞,他真是倍感自豪。
但和钰并没有就此结束,他拉住吴良笑嘻嘻地说道:“对了,听说你很会写歌?”
吴良眨了眨眼睛,不好意思点头,不过也没否认。
和钰并没有对他如此“自大”产生反感,反而笑得更热情了,露出两瓣大牙道:“那帮我写首歌怎么样?”
就知道是这样!
从和钰笑得像朵菊花似的开始,吴良就已经猜到了他的心思,不过他对和钰并无恶感,相反,这个老大哥的脾气颇对他的胃口,所以他并不想拒绝他。
“好啊。”他痛快地回答道。
“爽快!”和钰冲他竖起了大拇指,说道:“我跟你说,我今年有三十二场演唱会,你要是能帮我写一首不比《笨小孩》差的歌,我到哪儿都带着你,我决不食言!”
吴良:“……”
刘云霄在旁边推了推和钰,笑骂道:“你这老东西,总是拿你的三十二场演唱会说事儿,以为别人多稀罕似的,我看你就少在这儿自卖自夸了,人家才看不上你那破演唱会呢!”
“嘿嘿嘿!”和钰急了,狂翻着白眼儿说道:“你怎么知道人家看不上,我就觉得吴良老弟挺对我胃口的,说不定人家就喜欢来帮我助唱呢,你管得着吗你?”
“我当然管得着。”刘云霄得意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说道:“因为我已经比你下手快了一步,你得排到我后面去了!”
“啊?”和钰楞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刘云霄说的什么意思,立刻不依不饶地拉着他说道:“好啊你个老刘,我就说你阴着阴着的蔫坏,你这是在截胡啊?不行,今天你怎么也得给我个交代,不然我绝不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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