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后一句话玩笑,郭奉孝倒是没有生气。但是他脸上虽然在笑,表情却僵硬了起来。
是的,现在的我根本不知道,郭奉孝的身体状况是什么样的。当日在医院里,他为了帮我看命,就已经险些失明了......
也就几分钟的时间,我和郭奉孝就离开了这片荒凉的拆迁区域。因为我的衣服刚才被李子豪一刀给割破了,不光如此,还让我受了点皮外伤。我这白衣服,也被染成了红色的一片。
要是这样走到大街上,就显得太奇怪了。见状,郭奉孝就脱下了自己的夹克衫,然后递给我说道:“来,穿上吧,回家以后让你小姨给你换药。”
这郭奉孝,确实是一个世外高人不假。以我对他刚才扔出去的那两个瓶子来判断,如果跟他动起手来,我俩46开,我很有可能不是他的对手。
可既然是世外高人,你更得注意点自己的形象吧?不求你仙风道骨,起码你得干净利索的啊?这郭奉孝的夹克衫才刚递到我的面前,随之而来的就是一股子酸臭味。
我从来不是什么矫情的人,因为我自己也是个汗脚。在大量运动以后,那脚的味道也是没法闻,也就唐诗和苏然能受得了我。
饶是如此,我还是被他这皮夹克的味道差点给顶了一个跟头。
我捂着鼻子,皱着眉头跟他说道:“卧槽!大哥,你多长时间洗一次澡啊!”
“卧槽,不叫郭叔了?改叫郭哥了?那我算是占便宜了还是吃亏了?我以前确实不爱洗澡,现在洗澡洗的挺勤的,一般两三个月就会洗一次。对了,前两天下雨,我还洗了一次呢。”郭奉孝跟我说话的时候,居然一脸的“骄傲”!
“下雨还洗了一次?还是淋浴是不?”
“操,你爱穿不穿!”郭奉孝还不乐意了,就要把皮夹克重新穿上。
其实在郭奉孝脱了皮夹克以后,我才发现,这老东西看上去邋里邋遢,没想到只穿着背心的他,身上的肌肉居然这么的有爆发力。难怪刚才扔出去的酒瓶子,杀伤力十足。
这老家伙,才是真正的高手。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让我跟他交手试试。
“哎!别,你还是给我穿吧。”趁郭奉孝才刚要把皮夹克穿上,我赶紧一把从他手中把皮夹克给夺了过来。然后忍着那股馊味,穿在了身上。
馊就馊吧,馊点,也好过被别人当作怪胎来看要强。不知道的,看见我身上的血,还以为我是刚捅了人的抢劫犯呢。
在回家的路上,我跟叶语昕联系了一下。她说她已经买了菜,做好了饭,让我们买酒就行了。
于是我就和郭奉孝去家楼下的小商店,我本来打算买一箱啤酒,今晚上舍命陪英雄的。不料,我才刚把一箱啤酒抱起来,这郭奉孝就在我的一箱啤酒上面,又放了四瓶白酒。
他是打算跟我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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