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上淮市。
这座在近现代崛起的港口城市有一种复古的奢华。白日里高楼林立,洋行、百货、服装店、珠宝行鳞次栉比,路上车辆不多,在每个转弯或者红灯时候的惊鸿一瞥,总能看到车中人低矮宽大的帽檐,甚至女子红艳妩媚的唇角。
道旁黄包车夫招揽顾客,有面目不清的男人穿着长衫,一手戴上帽子,一手扶着西洋传来的文明杖自车上下来,转身进了路旁看起来与周围喧嚣格格不入的舞厅。
日薄西山,晚霞熠熠。
日光投下的影子掠过无数里弄,落在各家窗边晾晒的白色被单上,有风来,吹起的却是袅袅炊烟。
白天整座城市的热闹时髦在此时仿佛被阳光带走,只余下尚有余温的空气,折射着这一日最后的光辉。
舞厅门口的灯光亮起,宣传板上穿着旗袍的美丽女人的照片也发起光来,女人们身上的香气仿佛晕染着一种容易令人沉醉的气氛。
与正门的霓虹烂漫相对的,是舞厅冷寂的后门,男人从小门走出,摘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一张不再年轻却仍具风华的脸,眼眸中墨色沉沉,仿佛蕴了无尽山水,与这一市*格格不入。
贺方祁。
他顺着后门的弄堂走着,长衫风流,脚下却是沉稳。
而与丰茂洋行、百乐门舞厅相距极近的警署门口,站着的是一个身着制服、格外英挺的男人。
舞厅的乐声靡靡,似乎在警署里也能听到,这个男人却是恍若未觉,拿着自己的警棍,看向警署里面。
他似乎在等人。
未几,一个穿着警服的年轻人一路小跑出来:“宋哥,久等了。”
被称作宋哥的人笑得爽朗,原本身上的几分肃杀之气顿时淡了:“你第一天夜巡,我是你师父,自然是要带你的。”
那年轻人看起来并不眼熟,宋哥却是极易被认出的——方彻。
两个警察腰间别着□□与警棍,一路朝深巷里弄走去,宋哥的声音似乎有些模糊:“大街上总是太平,弄堂里不□□全,你要当心……”
“啪——!”
宋哥的话还没说完,枪响的声音在一片寂静中异常明显。
年轻的警官脸上写着满满的惊恐,宋哥眉头紧锁,掏出了□□,疾步走向枪声传来的地方,他轻声对徒弟说:“你走我后面。”
两人一路疾行,绕过的巷子不知凡几,小警察满头汗水,宋哥握着枪的手也愈发紧张,百乐门的音乐声似远似近。
始终没有人影。
“哥……”小警官的声音微微颤抖:“要,要么我们先回警署?”
宋哥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他指了指左边拐弯处:“有人。”
此时天色已然完全黑下来,幽深的巷子中竟似没有半个活人,安静得有些诡异。宋哥一个健步冲到左侧,一脚踢开散落的竹笼,用枪指着下面隐约的人影,声音沙哑:“别动。”
他动作极快,旁边的年轻人还没反应过来,走了几步,只看到有个人影缓缓站起,那人身上穿着辨不出颜色的衣衫,短发纠结凌乱,身躯却是高大。
“出来。”宋哥低声喝道。
那人也不反抗,将方才用于隐藏的竹笼挪开,缓缓走出了里弄。
他年纪不大,脸上脏兮兮一片,眼神却清正明亮,在夜色中似乎能照进人的心里。
“警察连乞丐也要抓吗?”他问。
是顾泽。
镜头逐渐抬高,最终照到深蓝的夜幕之上,星月皆无,夜色如同化不开的浓墨。
字幕缓缓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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