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法则(1/2)

与郑安顺议事了各项细节之后,秦慕白一行人等辞别李恪,离开了刺史府。郑安顺带着秦慕白派给的两名百骑精锐士卒,给他们换了衣装,当作伴档跟在了身边。

两拨人在刺史府门口道了别,各走各方。

秦慕白看了几眼郑安顺的背影,对陈妍开玩笑道:“有时候我还真是羡慕郑安顺这样的公子哥儿。才华满腹,家富多金。好像生下来就没什么是他忧心的事情,典型的人中龙凤,悠哉游哉呀!”

“你这话可是说得真虚伪。”陈妍打趣他道,“说不定人家郑安顺,还在暗底里嫉妒你呢!”

“哈哈,不会吧!”秦慕白笑道,“郑家可是闻名天下的大唐首富,郑家少爷,可不知被多少女子痴恋着,我哪比得上他呀!”

“难道你们男人就只在乎这个吗?”陈妍面露一丝不屑,摇了摇头,“我就不喜欢郑安顺那种男子。”

“为什么?”

“不为什么。不喜欢就是不喜欢。”陈妍轻拧了一下眉头,补充道,“大概是因为,他给我的感觉是太虚幻了一点。他太过完美,显得不真实。那样的男子,只出现在懵懂少女的梦想之中,一但走入现实,梦想就会破灭。相比之下,我更喜欢真实一点的男人。有血性,重感情,没必要有多出色,但必须活得认真有所担待。他甚至可以有些小缺点,这会让他更真实,更像活生生的人。”

“呵,头一次听你说起,你心目中的理想男子。”秦慕白撇了撇嘴,戏谑的笑道,“听起来很简单,其实……要求很高啊!”

“呵呵,是吗?”陈妍背剪着手缓步慢走,低头含笑道,“简单说来,就是那种寻常可见,但又难能可贵的男子。”

“寻常可见、难能可贵,这岂非矛盾?”秦慕白纳闷道。

“不矛盾。”陈妍摇头,说道,“所谓寻常可见,就是很普通的一个男子,不是郑安顺那种万众瞩目独领风骚异常出格的男人;难能可贵,就是他身上,一定有某一点特质吸引我。”

“什么特质?”秦慕白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陈妍嫣然一笑:“为何问得如此详细彻底?”

“你难道不知道,我一向很三八的吗?”秦慕白大笑着脱口出了。

“三八,何意?”陈妍纳闷。

“呃……就是,如同菜市场里的三姑六婆那样,没事爱嚼舌根,爱打听人家隐私,搬弄事非。”秦慕白笑道。

“咯咯,还真是个形象的比喻!”陈妍大笑起来。

秦慕白盯着她笑,不由得啧啧的摇了摇头。

“怎么了?”陈妍脸色一窘,还有些发红了。

“没什么。”秦慕白说道,“你笑起来其实很好看,现在你这样,很难与你以往的形象联系起来。”

“是吗?”陈妍轻轻挑了一下嘴角,“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是不是比较的凶戾和冷酷?”

“不是。”秦慕白笑道。

“那是什么?”

“为何问得如此详细彻底?”秦慕白原搬照抄陈妍的原话来搪塞,笑道,“你还是告诉我,你喜欢有着什么样特质的男子吧?”

“难说,看情况。”陈妍停顿了片刻,嘴角努动了几下似有话说却在犹豫,迟疑了一下,说道,“或许心动,只在稍闪一逝的瞬间。那种感觉……无法形容。”

“哦,你要的是感觉。”秦慕白呵呵的笑,“看起来那么理性的一个人,在感情上却是如此的感性。”

“你不是早该了解了吗?”陈妍淡然的一笑,似带几分苦涩之意,颇感回味的悠然道,“就像当初,我也不知道是如何、在什么时候喜欢上了祝成文。为了他,我愿用一生去等待,也会不惜一切。只可惜……我愿等,他却不愿留。”

“死者已矣,你应该放开一点。”秦慕白轻声劝道。

“放心,我没事。”陈妍展颜笑了一笑,“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虽然值得怀念,也会时常伤感,但我不习惯活在回忆之中。于死者而言,对他们最好的劝慰,就是生者快乐的生活下去,不必沉浸在余悲之中。”

“睿智,豁达。”秦慕白点头赞道,“成熟的女子,就是如此令人敬服,又讨人喜欢。”

陈妍的眉角不经意的颤动了一下,似嗔似笑的道:“按年齿你得叫我姐姐,却还来吃我豆腐,真是讨打!”

“好啦,你有伤在身,我就不趁人之危跟你打了。”秦慕白呵呵的笑道,“现在我们回客栈,打点行装去一个新地方吧!”

“哪里?”

“昨日不是答应过你,替你找一间安静的住处让你养伤吗?已经办妥了。”秦慕白说道,“城南五里坊有座不错的小庄院,地方不大,环境很好。而且襄州的民居建筑特色与湖扬一带的相近,那房子你一定喜欢。”

陈妍摇了摇头,微笑道:“慕白,你怎么比一个女人还要心细,仍记得我是檀州人,喜欢湖扬风格的居所?想必,你一定很会照顾和心疼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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