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能底气十足的,把她带走吗?
他不知道,他心里有点乱。他立即回头,跑去家里,打开电脑,想问问叔叔,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是,开机以后,他才记起——
美利坚,正是深夜。这个世间,叔叔应该是在休息才对。
关上电脑,他的表情,无比颓唐。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掌,骨节分明而修长。这双手,可以弹钢琴,也可以将欧式花剑,玩的神乎其神,还打过拳击,并且因此,得到了黑手党第三把交椅的辛普森的尊敬。
只是,此刻,他却是一种很无力的感觉。
这三十年来,唯一动心的女人。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却是因为——该死的血缘!
这是天罚,是老天都要害他吗?
他可以不介意沈澜晓已经不是处、子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