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巴清寡妇(1/2)

大秦律法,不可更改。

只是二十年前,唐茂英的弟弟惨死军营。

即便此事只是一个例外,依旧让唐家上下心中发憷。

唐茂英符合参军条件的几个儿子,心里面自然都在打退堂鼓,不愿意自己遭这个苦罪。

只是不管他们愿意与否,都必须有一人服役参军。

那让谁去呢?

唐泰开一时间也权衡不下了。

而唐家更是围绕此事,争执不休,闹得不可开交。

出人意料的,让谁都没有想到的,此时身为女儿之身的红钰却是站了出来,

“父亲,安音愿意从军。”

红钰的话语落下,唐家自唐泰开上下一众人都是惊讶的呆若木鸡。

但回过神来,唐泰开最终点了点头。

女子从军,虽然少见,在大秦却并非不可以。

大秦女子,没有义务兵役。

但若是自愿从军,军队也会接纳。

这一点和前朝大不相同。

相比于大秦,周朝女性地位极低。

她们没有读书习武的权利,更加遑论是为官、从军。

周朝礼乐制度严格。

基于此的纲常伦理甚至到了一种繁琐的地步。

而纲常伦理之中,对女性有着严格的规范。

周朝女子,上至皇室,下至平民,都得讲究三从四德。

三从,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未嫁从父,自然就是指的女子出嫁在家之前,须得听从父亲的教诲。

出嫁从夫,是说女子嫁人之后,要礼从丈夫,帮助夫君持家持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

夫死从子,便是说,如果丈夫英年早死,那这个女子便要坚守贞洁和本分,想办法将自己的孩子抚养长大。

此为三从。

四德是妇德、妇容、妇言、妇功。

即要求女子容貌打扮端庄、言谈举止恭顺、家务内侍勤勉、性情品德贤惠。

在周朝纲常教导之下,女子一生的意义,便是遵循三从四德,成为男人的附属品,一心一意相夫教子。

相反,如果女子不学习内勤家务,反而去读书便是无德的表现。

至于习武,舞刀弄棒,更加会被人瞧不起。

但大秦不同。

大秦尚且未曾统一天下之时,诸侯混战。

那时,秦国巴郡出了一个奇女子。

此女名曰于清。

是巴郡首富于氏之女。

于氏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

因而于清自然就继承了父亲的全部家财。

其后于清身为家族三代独苗的丈夫英年早死,夫家的家业自然也被她继承。

于清一下子成了巴郡,乃至秦国都首屈一指的富豪。

不仅如此,于清聪慧。

继承大笔的财富之后,她并没有坐吃享用,而是发挥了自己的智慧,将之用于经商。

凭借自身的聪明才智,加上亿万家财作基础,于清挣得金钱数之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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