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小黄雀(1/2)

叶小天一番安排之后,众人纷纷领命而去,书房中只剩下华云飞和格哚佬两人继续等候他的吩咐。叶小天对格哚佬道:“老寨主,我不在的时候,杨家堡这边必须得你来坐镇了。”

格哚佬点头道:“大人放心,这边交给我了!”

叶小天又对华云飞道:“你挑一队精干的武士,随我去展家!”华云飞点点头,向他抱拳一礼便转身离去。

田妙雯在厅里坐着,第二壶茶都放凉了,才见叶小天匆匆走进来,向她抱拳谢罪道:“田姑娘,失礼失礼,许多琐事都要一一安排,劳你久候了。”

田妙雯盈盈起身,似笑非笑地道:“官儿大了,事情自然就多些,不过再能干的人,凡事总要亲力亲为却也不是个好办法。要说大,咱们贵州就没有人能大得过安家老爷子,可安老爷子每日里不是游山玩水就是含饴弄孙,悠闲的很,他已不理俗务了么?不然,安家大小事务,依旧是他做主!”

叶小天仔细地想了想,向田妙雯瞿然行了一礼,郑重地道:“姑娘金玉良言,叶某受教!”

田妙雯听的一怔,她本是等的不耐烦,随口讥诮叶小天几句,却不想叶小天竟也从中悟出道理,但凡成功者,果然没有侥幸一说。田妙雯深深地望了他一眼,叶小天头上的暴发户光环,在田大姑娘眼中稍稍减弱了些。

叶小天出发了,一共百余随从,清一色的山苗猎装,非常易于在山中行走。他们统一配了两把刀,一把勾刀,月牙形状,长不过尺二,挂在腰间近手腕处。手腕一翻就能抓到。

这是山中苗家行走在外惯佩的武器,刀背随刃而曲,两侧有两条血槽及两条纹波形指甲印花纹,平时务农它就是镰刀、挖草药它就是锄头,砍柴时它又成了斧头,遇到野兽还能防身。

别看它貌不惊人,也没个刀鞘,黑黝黝的毫不起眼,但它的刀刃却异常锋利,而且因为月牙状的弧度。切割人体时轻而易举,杀伤力尤胜长刀。

只不过一寸短一寸险,这种刀的威力固然惊人,不是用刀好手的话,那还是拎把长刀壮胆算了,根本玩不了这个,完全发挥不出它的威力。

另外他们还配了一把长柄猎刀,同样没有鞘,就那么明晃晃地挂在身上。这种刀与驰名天下的缅刀有些相似,也是用铁筋打造。蚩尤后人们打造的这种刀,软,薄。轻便,其性甚妖。

用这种刀的人,很多时候运刀手法如同用剑,要的就是出手如电。轻灵飘忽,在几个照面之内就要毙敌于刀下,它不利久战。因此走的是阴狠毒辣的路数。

这种猎刀包括勾刀,其实都是最适合丛林作战的武器,如果是在山外平地两军对垒的地方,反而不易反挥它的威力。

叶小天现在还没有给他的部下大规模换装武器,一来换武器不是变戏法,不可能说有就有,二来贵州多山,叶小天又没想过要杀进中原跟老朱家掰手腕子,没必要更换武器。

田妙雯骑在马上,侧脸儿看了看挂在健步行进的士卒腰间的无鞘长刀,阳光映在刀刃上面,不时闪过一道雪亮的寒芒。见叶小天扭头看来,田妙雯笑了笑,随口道:“你带了不少人!”

叶小天道:“不算多,所有弟兄加上我,一共111个人。”

田妙雯想了想,道:“单数?”

叶小天要带人出来,本无需把随从的多寡了解到个位数这么精确,他既然这么清楚,显然是有原因的。叶小天道:“不错!我又不是去下聘,难道还要人马成行?”

叶小天顿了一顿,忽又一笑,道:“不过,如果我能接了凝儿回来,那就正好凑成双了。”说这话时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如果一番巧舌如簧,展伯雄纳头便拜,马上把凝儿拱手奉上,那他一张嘴巴就能打遍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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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

展伯雄一听叶小天来访,马上一口回绝。时至今日,他哪还不知自己那个侄女儿执意不肯嫁杨天王,就是为了这个叶小天。两人许久不见尚且如此痴恋,如果让他们见了面那还得了?

再说,展伯雄也不知见了叶小天又能如何,这个青年现在虽也是锐气十足,可是比起杨天王来那又可望而不可及了。虽然有句俗话叫“莫欺少年穷”,问题是他展伯雄已经多大岁数了,等得到三十年河东转河西么?

是以展伯雄想都未想,立即一口回绝。片刻功夫,管家再度来报:“老爷,叶土司执意要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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