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德莱德回香港的途中,遇到了暴风雨,巧的是飞机上有个客人突发了盲肠炎,好像事情总是喜欢叠加在一起分发生的。所幸,结果是好的,唐亦琛驾驶着飞机正常降落,那个客人被送去急救,约定好的公仔也交到了凌云志的手上。
“你真的一点都不好奇……那个y小姐长成什么样子?”手里握着公仔的老友问。
唐亦琛摇摇头,很是斩钉截铁:“我一点都不好奇。事实上我只不过是在board(告示板)上面见到一个寻物启事,在(跳蚤市场)那里顺便见到的公仔买回来而已。如果知道那个公仔的意义,我早就拜托你买了,这种事你比较在行嘛,大情圣。”
凌云志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你用不用这么听话啊,她还没是你老婆哦。”
“整件事跟她无关,这是我做人的原则。”唐亦琛很严肃的说。
“ok!”凌云志把公仔放到口袋里,晃了晃手机:“那我去了,你别后悔啊。”
唐亦琛:“……快点去!”
被他那种好不容易脱身的表情逗笑,凌云志边走边开始拨打y小姐的电话。
“喂,你好,y小姐?请问你是不是在找一个戴三角帽的公仔……”
望着老友那迅速跟别人聊得热火朝天的身影,唐亦琛笑着摇摇头。
他大概永远都做不到像哥这样,八面玲珑,对于交际游刃有余。
吃过宵夜,回到家,见到的是老爸在跟一个看起来十七八岁还是二十出头的小女生玩玩闹闹。唐亦琛也真的是佩服自己老爸,ivy和他才四五天没在家他都能找到玩伴。
“你们不用理我,我换件衣服就走了。”他对上楼来了的老爸道。
作为儿子也要知趣一点,这是常年成为g的儿子生命之中最丰富的经验。
有点无奈的唐璜:“见到你不好意思,走了。”
他点了点头,然后开始从衣柜里收拾行李。
“你要出去旅行吗?去哪?”对儿子完全放羊的老爸问。
完全被放羊长大的儿子:“adelaide(阿德莱德),同ivy一起去放个假。”
唐璜倒吸一口冷气,跟着一脸喜出望外的表情,仿佛在看一个终于长大了的儿子,张开怀抱就想跟自己儿子抱抱:“s~am!”
然后他就被自己冷酷无情的儿子躲开了他的热情:“我们只是单纯的去旅行,住hotel(旅馆)都是分开两个房间,不是你想的那一种,我也都唔该你,别多想,ok?”
差点被闪到腰的唐璜:“不要紧,这对你来说都是一种进步,看来我让ivy住进来真的是没有错。sam,你如果不是玩,那就真的要给心机(努力)去追。不过话说回来,你都不知道,你这么多年来都不交女朋友不认识女仔,我真的差点以为你……”
“以为我什么?”唐亦琛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自己的下·半·身。
“……”他的头上开始冒起一条又一条的青筋。
“不过我现在知道你不是了,所以我就算有一天如果真的在大街上再见到你妈咪……这样都算是能跟她交代了。”
“g!”他真的生气了!
“ok,ok,sam,我现在出去,你慢慢收拾行李。”唐璜两手放在半空向下降,似乎想降低他快冲到头顶的怒火。
跟着为老不尊的老豆从外面把门关上,临走前还不忘说一句。
“sam,你们刚刚开始就最好做好安全措施,不然很容易吵架的,你妈咪那时候真的同我吵了很久……”
“乓!”的一声,唐亦琛恨恨地把领带丢到自己老爸脸上,结果某人闪得很快,领带就砸在了门上。
他早晚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自己亲老豆气死的亲生儿子。
——
第二天上班值班,也是放假之前最后一班岗,刚走进机场就见到一脸春风得意的老友。
“看你这个样子,y小姐一定好靓了,是不是?”他揶揄死党道。
凌云志现在这个表情完全可以诠释什么叫做“笑得合不拢嘴”。
“都不可以这么讲的,呐,坦白讲,论靓,她一定不够ivy靓。而且她都不是外表闪瞎眼那种,是好有气质的那一型。但是无论怎样都好,我第一眼看到她,我知道……就是她了。”
唐亦琛做出一个很明显的疑惑表情,故意的说:“是谁啊,y小姐?她怎么了?好有气质?通常不赞女仔靓而赞她有气质,都不是什么好形容哦。”
“喂,大家一场老友,”找到真爱的凌云志指着他:“你不是这么糗我吧?”
认识这么多年,他们从上学,到上班,几乎都在一起,既是老友又是死党,两家还是通家之好,这种默契他怎么会真的不知道凌云志在说什么。
不过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么一件小事会让花花公子遇到他的真命天女。
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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