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声势惊人(2/2)

一分钟后,灯光再次亮起,舞台上此时已经只剩下了朱迪和刘嘉两人,两人此时都快速换了一套服装,两束聚光灯把他们两人衬托成了全世界最受瞩目的人。

刘嘉手指轻弹,一串优美的音符从钢琴中流出。

与此同时,朱迪也开始唱:

WhenIwasyoungI'dlistentotheradio——(我小的时候爱收听电台广播)

……

这首歌就像是流过人们心中的一道清泉一般,它无时无刻不滋润的所有人的心灵。

“大家跟我一起唱。”快要到高潮时,朱迪突然喊道。

Everyshalalaeverywo'wostillshines——(唱起沙啦啦啦,唱起喔喔喔,神采飞扬)

Everyshing-a-ling-a-lingthatthey'restartingtosingsofine——(唱起兴啊玲啊玲,他们开始唱,多欢畅。)

随着朱迪的话,所有人都跟着节奏唱了起来。

此时在洋基体育场的外面,同样驻留着超过五六万的歌迷,他们或许是没有买到今天的票,或许是后天的票,但是历史上第一场演唱会,他们却不愿意错过,哪怕不能进入里面和偶像面对面,那也要在外面默默地等候。

随着熟悉的旋律从场馆中响起,随着里面的歌迷开始跟着一起唱,外面的不用人组织,也自发跟着优美的旋律唱了起来。

里面的六万多人,加上外面的五六万人,超过了十万人的同时演唱,那声势一瞬间就席卷了方圆几十里。

就连场外的歌迷,也是一个个像是打了鸡血一般。

这次的声势,比起纽约时代广场那次可就要大多了,而且这次的设备也要比那次的好太多,那次很多人只能跟着哼哼,根本听不到伴奏,纯粹凑一个热闹,而现在则不同,方圆十里的地方,都能清清楚楚的听到优美的伴奏。

这首歌曲实在是太熟悉了,整个美国,小道一两岁的孩子,大道七八十岁的老人,就几乎没有没听过这首歌的。

就算不在演唱会现场的人,附近的住户,上班的工人,在听到这首歌时,几乎同时也跟着哼唱起来。

就连在场的各大媒体记者们,也都忘记了自己的工作,跟着节奏哼唱了起来。

同时他们也非常兴奋,这在明天肯定又是一个能够上头条的大新闻,新闻标题他们都想好了。

“几十万人齐唱昨日重现,声势惊人。”

与此同时,在贵宾席的各大唱片公司领导和艺人们,则是羡慕不已,这样的场面,要是属于公司或者是自己的那该多好啊!

此时左边的贵宾席,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却无时无刻不注意着一个人。

一身白色西服,黑色短发,专注的弹奏着他面前的钢琴,这一刻,她只觉得他从没有过的帅气,和上次在他的生日舞会上弹奏的那次丝毫不妨多让。

与此同时,在台上演唱的朱迪,也是不时回过头深情的注视着那道身影。

这数万人的注视下,她只想把目光多停留在他的身上。

作为焦点,好几台摄像机都在不同的距离同时记录下了她的一颦一笑。

此时在靠近舞台的另一边贵宾席上,这里坐着一群黄皮肤黑头发的亚裔,他们正是刘嘉的亲人们。

哥哥嫂子带着孩子坐一起,姐姐姐夫带着孩子坐一起,刘父则是和萍姨坐一起,妹妹刘丽的身边则是张小燕。

“怎么样?我哥帅吧?”刘丽贴着张小燕的耳朵得意的说道。

听到刘丽的话,张小燕忍不住面色一红,像是被戳破了心思,她恶狠狠的反驳说道:“再帅又怎么样,有些人妹妹的身份注定得不到。”

“哼,等着吧,等我爸和你妈结婚了,你也就是他的亲妹妹了。”听到张小燕的话,刘丽哼了一声说道,说完就不再理会张小燕,自顾跟着音乐唱了起来。

听到刘丽的话,张小燕咬了咬嘴唇,眼神闪动,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PS:我知道很多台湾读者对国籍看的很轻,但是你们别喷我好吗,我是中国大陆出生的,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我爱这个国家,国籍就像是我的信仰一般。你们能够理解一个穆斯林对伊斯兰教的虔诚信仰,为什么不能理解一个爱国作者不想给主角更换国籍的心情呢?

何况后来在读者的建议下,我已经把国籍给改成了美国,你们还纠结,就因为这个骂我的书是超级烂书,我无话可说,只能把你的评论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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