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1/2)

初春的光景,天气还是有些凉快的。

福毓起身过后换了衣裳便在屋子里用膳,昨日顾怀城送的东西就放在桌面上的,她看了看,边叫青柳收了起来,然后随口问道:“二姐姐还好吧?”

青佩正在收拾桌上的碗筷,听到问话,连忙答道:“倒是不见是什么事儿,今早我还见二姑娘和红袖了。”

既然能下床,那就不是什么事儿了。她弯了弯唇,又问道:“昨日的信送过去了吧?”

“奴婢是打听了那位公子住的院子,已经将信交给那位公子的小厮了。”青佩答道,又偷偷地瞄了郑福毓一眼,昨日可将她和青柳吓坏了,而且那位公子不是顾家的二公子么?怎么姑娘......她也不敢出言说什么,收拾了碗筷便退了下去。

用膳过后,蒋新月便过来了,她穿着身淡紫色的胡服,风风火火地就过来了。

“上回便说了打猎,这回可总算来了。”她笑眯眯着一张脸,“去年冬,二哥打了只鹿,给了我半张鹿皮,做了双靴子,暖和极了。”

“你莫非还想要猎一只鹿不成?”郑福毓也笑着说。

“那自然不是了,我同二哥也说了,要是这回再猎一只鹿,就送半张鹿皮给你。”

福毓面色微微一变,正欲开口,蒋新月便拉着她的手说道:“我知道你想什么,就当是我的心意吧。”

为了四皇子,她和哥哥就必须用自己的婚事来做交换,来还蒋家的荣华富贵,再不想又能如何呢?他们终归是蒋家的后人,又怎么会为了自己的私欲来把家族往火坑里推?他们如今的荣华富贵,也是蒋家给的。

“好了,不说了,现在就过去吧,不然到时一只兔子都没得猎了。”蒋新月笑着起身,望着窗外。

***

九宫山上设了一处围场,所以男女狩猎都是在同一片场子上的。

蒋新月和郑福毓过去了时候,围场里已经有了许多的人了。

“瞧见了没,那个灵芝郡主。”蒋新月站在一匹白色的母马边上,看着不远处衣着华贵的少女。

福毓顺着看过去,灵芝郡主穿了件红色短褙子,下头是绣着牡丹的胡服,她生的比京城里的女儿高大,皮肤也较为黝黑,她平日里爱穿些艳丽的衣裳,而今穿了那么一身胡服,倒是显得有几分英姿飒爽。站在蒋津远的身边,倒是显得蒋津远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郎了。

“她脸皮厚的很,这回哥哥本是不来九宫山的,是她上门来向祖母提的,若不是她......”她又停了下来,一脸歉色,“我今日心情实在是烦闷,这不说出来便堵得慌。”

“我知道的。”福毓对她笑了笑,又往四周看,怎么都不见郑福柔的身影,不是已经下地了么?也该出来才是,怎么就不出来?她又去找太子,发现太子也不在,收在袖口里的手紧了紧,难不成她和太子在一道?

灵芝郡主自蒋新月一进来便看见了,她看了看身边的蒋津远,心里愈发不满起来,“蒋哥哥和郑家的三姑娘很熟?”

蒋津远一愣,收回了目光,“郑三姑娘同新月是闺中密友,自然是认得的。”

他也没有说是多熟悉,只是说认得,然后看着有人牵着马走了才道:“郡主不是要去打猎么?东面应当是好些。”

灵芝郡主瞪了一眼郑福毓那头,转头便换了一副笑脸,“好啊,蒋哥哥同我一起去吧,那儿人少,我害怕。”

她垂下的手渐渐收拢,父亲说了,日后她才是侯府的世子妃,在她眼里,郑福毓又算个什么东西?

蒋津远看了一眼郑福毓那头,才发现人已经走了,前方走来的人穿着一身紫金色的胡服,黑发高束,牵着一匹红鬃烈马,肩上挎着一支黑色刻烫金花纹的弓,羽箭则是装在马背上的篓子里。

“蒋世子。”顾怀慎目光落在他身边的女子身上,那女子倒是不避讳这些,也抬头看着他,眼里丝毫没有惧怕之意。

这女子,他倒是认得,周瑾的独生女,自小是养在身边的,和军营里的男子那是交往惯了的,周瑾立了军功,所以他这个独生女也被封了郡主。听说现今在同蒋家议亲?

灵芝郡主看他这模样,索性就将手挽上蒋津远的手臂,笑道:“原来是顾世子啊。”

顾怀慎点了点头,“那不扰蒋世子雅兴了。”

蒋家和周家的亲事,果真是*不离十了,不过也好,当时蒋津远是想娶郑福毓来的,这如今么,这可没这么个选择了,想到这儿,他的唇角向上弯了弯,觉得心情又愉悦了几分。

***

九宫山的地势高,所以风十分大。

明明是有太阳的,但是这风一吹,还是较冷的。郑福毓披了一件披风,但是仍觉得有些冷,不由得裹紧了衣裳。

“那儿有一只兔子。”蒋新月东张西望,眼睛突地一亮,发现了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一只麻毛的兔子,压低了声音。

已经是春天了,万物复苏,地上也长起了嫩绿的草,所以那麻毛兔子倒是可以叫人一眼就能看到。

“我来,这么一只兔子,我就不信我射不下来。”她兴冲冲地抽出一支羽箭,拉弯了弓,对着那兔子的方向,那箭脱了弓,飞速地朝前,然后射在一支树干上,那兔子受了惊,拔开后退便跑。

“我先去追那只兔子,我今日非要将它捉回来不可!”蒋新月说道,又是抽出一支羽箭,那箭射进草丛里,那兔子死了命一般的跑。

郑福毓还未开口说话,蒋新月带着小厮便骑着马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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