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字,是化用诗仙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句。在给人大气磅礴的同时,也蕴含着一丝淡淡的仙气,而这间邀月楼,也是整个长宁县最大的酒楼。
“把你手里的黄皮子给扔掉,带到里面像个什么样子。”就在方洪要随着二人进去的时候,方之同忽然回头,看向了方洪包中的黄皮子,有些不悦的说道。
方洪朝着后面退了几步,但是没有行动。开玩笑,要是能把这黄皮子扔掉,我还用你说,我早就把它给甩了。就这畜生,除了要去觅食,其他时候,死都不肯离开方洪的身边。
方之同正待继续指责,却发现方大元已经走远了,只是朝着方洪恨恨的瞪了一眼,便小步的跟了上去。
“呜呜。”黄皮子也是有灵性的,朝着方之同的背影一阵乱喊。“没事,等回去的时候,你让你的徒子徒孙,天天去偷他们家鸡。”方洪看方之同也有些不爽,小爷我又没有惹你,你干嘛对我横眉竖目的。
听了这话,黄皮子似乎十分高兴,嘴角扯开,然后伸出舌头,在方洪的脸上狠狠的舔了一口。
“姥姥的,滚。”方洪暗骂了一声,直接把黄皮子给扔了出去,你丫的又不是狗,怎么喜欢舔人呐。
而黄皮子,则是身躯不住的扭动,稳稳的落到了地上。在地上借力一蹬,便再次的窜入了方洪的怀里。
方大元是在邀月楼的三楼订的酒席,是一个单独的雅间,可以透过窗户看到远处的街道,可以说是这里最好的一间了,基本上没有个二十两银子拿不下来。
二十两是什么概念?那是大部分人一年才能赚到的钱。
一个大大的八仙桌摆在正中央,上面已经摆满了凉菜,方大元和方之同一人找了一个位置,在边上坐定,而方洪看大家都不搭理自己,只得自己找了个座位,也坐了下来。不是说来吃饭的么?怎么还不开动?
过了好一会儿,在一边的楼梯过道之中,传来了脚步踩动的声音。这个步子走的很缓,但是很用力,而听到这个声音之后,方之同和方大元同时站了起来。
尤其是方之同,更是有些局促不安,在不住的搓着手,心情无比的复杂和紧张。他不知道主簿大人的态度如何,万一不肯松口,那就糟糕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门被推了开来。来者是一个年约四旬的男子,皮肤白净,身上的衣服几乎没有半点褶皱,胡须被梳理的整整齐齐的。可以看得出,这是一个极其自律的人。
而这种人,一般都很难对付。
感谢卡路里狂飙同学的四次打赏,还有6啦啦啦6同学和书友160309013843850同学的打赏,摸摸大。
真的,作者君在章节后面,除了偶尔做做群的广告和打赏感言之外,是不喜欢废话的。但是,有一个读者三番四次提到的问题,我得解释一下。
他跟我说,主角的行为太白痴,首先呢,我是完全看不出有什么白痴的。主角只有十六岁,家庭也没有经历过什么变故,他也没有过人的智商,你难道能指望我塑造一个妖孽来么?读者可以站在上帝视角,看到剧情的发展,但是故事里面的人,却只能看到他们所见的的东西,然后以此来做出判断和选择。
主角现在的性格是大大咧咧,贪财贪玩,方大元的性格是老谋深算,方之同是外强中干,先生是狡猾多疑。不同的人,不同的性格,看待同一件事的看法是不同的。如果我想要塑造一个妖孽的主角,直接把方大元的性格套上去就行了,这又不是很难。但是,作者却不能这样写,一写就崩掉了。
打扰各位阅读体验了,真是不好意思啊,爱你们,摸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