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连:最小方阵单位,下辖2排,共214人,直辖1分遣旗队50人(刺刀燧发枪),连长1人,副连长1人,亲兵旗号四人,合计270人。
每司:下辖两连共530人。
直辖指挥机构:把总1,副把总1(单独运用司所属火器旗队时负责),把总副把总各配杂马一匹,亲兵旗鼓4,马6匹,铁匠1人,马夫1人,裁缝1人,司镇抚官1,镇抚军士2;团属炮1门,炮组6人,四挂专用弹药车一门,护卫兵4人,救护队八人,共560人。
每方阵千总部:下辖两司共1120人
部指挥机构:千总1,副千总1(单独指挥所有火器旗队时负责),副千总1(单独所有团属炮时负责),参谋2,士官长1,亲兵兼旗鼓6,马9匹;千总部镇抚官(军法官)1人,镇抚兵4人,训导官1,训导卫兵2,马夫1人,钉掌铁匠2人,裁缝2人。
直辖轻骑队:哨马、塘马、架梁共10人。
直辖救护队1个:20人
直辖千总部辎重队,30人。
方阵编制千总部合计1205人。
营编制:
指挥机构:营官1,副营官2,亲兵兼号鼓10,军法官1,镇抚兵10,士官长1,马夫2,铁匠2,裁缝3。
下辖鸳鸯阵千总部1,方阵千总部2。
直辖营哨骑30人
八磅炮连1,90人,杂马60,八磅炮4门。
营辎重队240人,两轮马车60
救护队50人
火器分遣队1个,100人
营部合计:542人
普通战兵营:第一总、第二总常备,第三总为预备役(军官、士官、炮兵、骑兵常备)。
营满员编制合计:4257
非动员状态营合计:3949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