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聪明人(2/2)

他叫曲子,是个标标准准的流浪者,身为一个流浪者,本应该畏畏缩缩,贪生怕死才对,事实上曲子以前的确也是这么做的,但今天再那三个白衣人带走杜樱兰离开之时,他却摔碎了自己唯一的家当,那个白瓷碗,拾起一块碎片便打算冲上去。

他的确怕死,但有的时候不选择死,却活的比死还痛苦,他喜欢杜樱兰。

他恨恨道:“谁稀罕你救了?!街坊们都知道樱兰姐喜欢你,你却见死不救,实在是个猪狗不如的恶心家伙,以前大家都看错了你。”

李贤笑道:“但不是谁都知道,你小子却喜欢这杜樱兰。”

曲子言语一滞,不知该如何接话,只能痛苦的惨吼一声,像极了濒临死亡的狼。

李贤望着其痛苦的样子,不免放弃了继续调侃的心思,伸手拍了拍曲子的肩膀,安慰道:“我当时不救她是因为我的剑还不在身边咧。”

曲子抬起脑袋,望着李贤腰间配着的长剑,道:“现在,剑找到了?”

李贤点头笑道:“是的,找到了。”

“所以你会去救樱兰姐?”

曲子先是激动,随后又低沉,道:“不管是生是死?”

李贤自信的笑道:“我可不像你这么笨,明知必死还敢去冲,真傻。”

曲子不为所动,低沉道:“虽然不知道你有多厉害,但镇上张家最强,而显然今天张家公子却只是个陪衬,显然那个书姓公子更强,你真的有信心能够全身而退?”

李贤不经赞赏的望了曲子一眼,道:“我一定会将你樱兰姐带回来的。”说着,他不再多言,这不过是个小插曲,但却能够救条人命,实在划算的很。

曲子心里一阵焦急,但知道自己并不能帮上什么忙,于是冲着李贤喊道:“臭铁匠,街坊们可都看着呢,你可别给咱们瓦罐镇丢人。”

他是个外来的流浪者,李贤是个外来的铁匠,但毫无疑问,他们已是瓦罐镇的一份子。

“看吧,都说了这小子是个重情重义的家伙,你偏不信。”

这时街角处的一家酒馆内,两个花甲之年的老人对立而坐,其中一个大红鼻子的老头正得意的望着与他对坐的相较年轻些的正气老头。

正气老头道:“也是他做对了选择,不然,过了今夜,瓦罐镇也不需要什么铁匠了。书家管的太宽了些,他西洲作威作福还不够,居然敢跑到北洲来撒野,实在是找死。”

红鼻子老头喝了口酒,笑道:“张家也不是个好东西,要不是顾忌张莫春那老东西,早该宰了这鱼肉乡里的祸害。”

正气老头点头,道:“周院自当年的内乱之后,实力每况愈下,像张莫春这样的老人实在不是随便就能动的,不过现在还不是出手的时候,我还真想看看,咱们这小小的一分二亩地里,到底能出个什么了不得的人才?”

红鼻子老头笑着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道:“和我想的一样。”

这里是北洲与西洲的交界处,实在算不上是个和平之地,但好在这里并不算是主战场,加之当年中洲分地之争尚未结束,所以这里倒还算平静,但自己的土地自然要有个驻守的队伍,即使分配不过来什么强力的军队,至少也该要个能够镇得住场子的人,而再年在战场上拼杀许久的两位快要入土的老人便被分配到了这里,这一驻守就是三十年。

而老人们口中的张莫春,便是离此处最近城池铁关城的城主大人了,说来此人一生也算是个草根传奇,早年因机缘巧合,有幸拜在十三宗第七的浑天教修行,十年后入队行伍,又五年结识了当时北洲联军大将军郑坤之女,随后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千金大小姐便看上了这个一文不值的草根,而且一段时间的寻死逆活之后,两人终于走在了一起。

大将军郑坤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总是不忍心自己的女儿跟着张莫春这样小兵疙瘩过一辈子,于是便有了现在的铁关城城主,而作为他的本家,自然也从平常小户变成了现在瓦罐镇一霸,张氏家族了。

红鼻子老头忽然低笑道:“敢不敢缕一缕虎须?”

正气老者瞥了红鼻子老头,道:“都快入土的人了,还怕个鸟,就让我们再为北洲除一害。”

两人对视一眼,而后哈哈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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