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明池畔的游客着实不少,薛家铺子的生意也好到爆棚。
几百串冰糖葫芦销售一空,最后的山楂存货全部消耗殆尽,秋收之前想吃上冰糖葫芦变得不那么容易。
除此之外,上好的肉夹馍已经卖出去好几百块,胡辣汤和豆腐脑一类自然也不会少。
提前准备两木箱冰也卖的差不多了,七八个人忙活的十分劳累,收益也相当可观,最为要紧是名声打出去了。
就好比后世,某样产品在著名博览会上亮相,广受关注,然后广为传颂是一个道理。
在繁华富足的大宋,尤其是东京汴梁,人们对吃的兴趣还是颇为浓厚的。待口碑传遍东京之日,薛家美食便可独树一帜,彻底站稳脚跟,然后生意兴隆,逐渐的兴旺发达。
就在客人渐渐稀少,薛纵已经打算提前收拾铺子,专心准备逛逛金明池看风景的时候,门口却来了两位客人。
一老一少,一个是花甲之年的老者,气度儒雅,却有种难以言说的沉稳威势;身后是一个年轻女子,不施粉黛,装扮素雅,年纪约莫二十岁上下,有种比之青葱少女更加别致的美感。
老头的身份不一般,薛纵一眼便做出了判断。
要么是地位显赫,要么则是学识不凡,气度和修养这种东西不会有假,想要隐藏也很难。总而言之,肯定是某一个领域内德高望重的人物。
薛纵自然不敢怠慢,连忙邀请老者和身后的年轻女子落座。
“两位来点什么?”
“看你这生意兴隆,似有不少新奇物事,连往日里被人嫌弃的豚肉都上了台面,大受欢迎,以至于老夫馋虫大动啊!”
老者哈哈一笑道:“来一块肉夹馍吧,老夫尝尝,另外再给老夫的侄女来一份冰饮,天气怪热的。”
“好的!”薛纵笑道:“敢问娘子,冰沙里面是加水果牛乳,还是加红豆呢?”
“我要红豆沙!”年轻女子回答的很迅速,仿佛心中早有答案。
薛纵本来没有在意,但是把红豆沙递到女子面前的时候,心中却泛起了一个疑问,此女何以对红豆沙如此熟悉?
听过?还是吃过?
这种话自然不好当面问,老客户登门自是求之不得,尤其是这种看起来身份颇为高贵的客户。说明薛家产品有资格,有可能,或者说正在进入高端市场。
女子低头默默盛了一勺红豆沙入口,好似在品尝,又好似在回味,吃的很优雅,很细腻。
老者则相对随意,肉夹馍入口后连连点头,然后笑道:“不错不错,少年郎很有想法,此等春秋先秦便有的烹肉古法,被你改良之后,竟成了这般美味,当真不错。”
薛纵笑道:“一看您老便是有学问之人,小子确实是从古籍上得了启示,又听京兆府(关中)的客商说起当地有锅盔馍一说,尝试着将两者结合,没想到滋味不错,所以便推广出来。
要仔细说起来,此物确实古来有之,并非小子我最新独创。”
老者笑道:“勤于钻研,推陈出新,不错,少年郎不简单啊!”
薛纵连忙道:“些许庖厨口舌的小伎俩,长者谬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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