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奥义四幅画(2/2)

音乐,广义而言,是指任何以声音组成的艺术。英文Music一词源於古希腊语的μouσik?(mousike),意即繆斯(muse)女神的艺术。

而中文的音乐二字,许慎《说文解字》解释為「音,声也。生於心,有节於外,谓之音。」认為音乐和声音的区别,在於音乐需要透过人心去想像和创造。

音乐可分為创作、演奏、聆听三个过程,在不同文化和社会,对於音乐的过程及其重要性都有不同的理解。例如在西非鼓乐里,每个人皆是参与者,人们不会区分作曲者、演奏者和聆听者的身份。

至於何谓声音、噪音和音乐的区别,没有公认的标準。

因為音乐和数学、物理相关,欧洲自古希腊时代开始,有人论述乐理。

在西方乐理中,音乐的主要元素有音高(或声音的频率)、节奏和音色。

不同的音高重迭形成和声,音高依据节奏进行成為旋律,常用的音高形成音阶和调性,规律性的强拍和弱拍形成节拍,拍子的快慢构成速度。

但近代有不少音乐家不认同传统的理解,例如二十世纪美国作曲家约翰凯吉认為任何声音和静默皆是音乐。音乐可以分為不同种类,但每种种类的区别常常是含糊和具争议的。

音乐可以用乐谱描述,依据乐谱演奏,但也有不少音乐类型如民歌或爵士乐是由演奏者即兴创作的。

乐谱作為一种符号的语言,只能描述声音的属性或指示演奏所需的技巧,却无法记录声音本身。

因此在录音技术出现之前,欣赏音乐必需现场聆听,或自己亲身参与演奏。传统上欣赏音乐有特定的场所,从古时的宫庭、教堂、庙宇到今天的音乐厅、酒吧等等。

19世纪末,留声机的发明令声音可以纪录和复製,改变了欣赏音乐的模式,一般认為录音技术和大眾媒体是流行音乐形成的主要因素。

现在人们可以在家中聆听唱片和音乐录像,透过无线电以收音机和电视接收声音的讯号,也可以携带随身听在任何一个地方聆听音乐。

演奏音乐需要透过歌唱或乐器。广义的乐器包括一切可以发出声音的工具,在石器时代人们已经开始製作原始的乐器。今天电脑和不少电子音乐產品可以透过MIDI製作音乐。

音乐是一种需要学习的技能,而在不少国家的基础教育中包括有音乐课,而一些音乐学院则提供专业的音乐教育。

音乐学是一个歷史的科学的研究音乐的广阔领域,其中包括音乐理论和音乐史。另外自十九世纪末开始有民族音乐学,研究各地不同的音乐文化。

音乐的要素包括:节奏、旋律、和声、音色。

每首不同的音乐都是主要由不同的节奏和旋律来区分的,这两种要素决定了音乐的个性。

由两个以上的乐器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演奏(演唱)的音乐,可以由和声协调组成復调音乐。

每种乐器和每个人声都有自己独特的音色,不同音色的乐器组合形成独特的效果,安排这些乐器的组合叫做配器。

以上四种要素的不同组合组成了每首音乐独特的性格,使人在聆听不同音乐时能感受到欢快、悲伤、慷慨、振奋等各种情绪,能理解是哪个民族哪个地区的音乐,经常聆听音乐甚至可以从不同的音色中听出是哪个人演唱的,是哪种乐器在演奏的。...

...以下接相关作品上的《世俗音乐》一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