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赶集(1/2)

初夏的早晨,东边的天空还是一片沉碧色,瓦砾上,好几只鸟雀摇晃着脑袋吱吱的叫着走来走去,晨风吹拂,夏语澹舒畅的打了一个哈欠。

远处好几个伙伴背着大背篓走来。这片千亩的小庄子处在山间平地,像一个长麻袋,而刘家的院子立在麻袋口,所以庄子上的人进出都要从刘家门前走过。

夏语澹对直接坐在地上用麦秆编盒子的刘三桩道:“大叔,今天初九,是典岭赶集的日子吧?”

刘三桩手不停的道:“是呀,姑娘想赶集去?”

乡村是没有商铺的,只有彼此约定成俗,形成一个定地定点的临时购物场所,到时周围的人都往那个地方赶,称为赶集。石溪镇下十村:胡村,麻家头,古宅,屏山,清溪,平铺,芦南,黄村,湖里畈,典岭,每三天是一个村的集市,刚好一个月轮一次。周围村民,镇上伙计,游走在乡镇间的货郎们,都把东西能卖的东西摆出来,一手卖,一手买。

夏语澹点点头。这算是上辈子二十几年的生活习惯吧,想逛街,想购物,习惯了每天发生无数场交易,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天天做一只貔貅。而且乡村生活也无聊呀,去集市上看看热闹也好。

刘三桩笑着道:“问问你婶儿去,看看家里缺什么?”

夏语澹蹬蹬跑去灶间,传话道:“婶儿,叔问家里缺什么?”

刘三桩每个月都要去好几次镇里,县里,缺什么顺道就捎回来,不会刻意的守着赶集的日子买东西,想了一遍家里的东西,朝着窗口对刘三桩说话道:“典岭有点远呀,家里没缺紧要的东西。”要是没有紧缺的东西买,走一趟典岭多费劲。

“不买什么也让姑娘出去走走嘛,我看到那几个娃子过来了,跟着他们去就是了。”

刘婶儿自己不想出门,又不会违背丈夫的意思,给夏语澹找了一个小小的竹篮子,篮子里放了三个刘三桩现在编织着的那种麦秆盒子,一个盒子里放了十文钱,一个盒子抓了三把大豆,一个是空盒子,对夏语澹细细说道:“姑娘到了那边,肥肉应该卖光了,若还剩五花肉买五花肉,若五花肉也卖完了,就随便卖一块十文钱的瘦肉就是了,放在这个装钱的盒子里;这些豆子和人换几块香干,咱晚饭吃香干炒肉丝。空盒子姑娘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吧。”

古代装东西不方便,很多人家都是一个篮子,买了什么都往里放。刘家豪奴出身,在乡间也算富裕,比一般人家讲究又有闲情,能分装的就会分装。麦秆编织的盒子方便干净,装东西正好。

这时刘三桩在窗外又道:“多给姑娘拿些钱,现在典岭好吃的东西多了。”

刘婶儿正拿过夏语澹的荷包,本来是要放五文的,听了丈夫的话,就放了十文。

夏语澹又过去约欢姐赶集。欢姐自觉是庄头的女儿,不喜欢和佃户的孩子们混在一起玩,而且欢姐已近八岁了,有很多事情要学。

夏家规矩,家生子满六岁,满九岁要上报一次家生院,上仆从名册以备主子们遴选,就算刘家远在千里之外也要谨守着这个规矩。刘家两口子私下当然不想让小女儿远离自己的视线,可是家生子的本分就是世世代代伺候主子,家生子一代代的前程也全凭主子们的恩典,刘家人没得选,三儿子不就是这么去的吗。刘家两口子唯一能做的,就是提早教会女儿一些在侯府怎么做奴婢的规矩,万一选进府里,做一个让主子满意的好奴婢。

所以,欢姐最近挺忙的,怎么说,怎么坐,怎么站,怎么叠被子,放碗筷,吹汤盛饭……侯府的一言一行,都是有规矩的。

佃户们的孩子已经站在院门口,为首的是王铜锁的姐姐,十四岁的王桃花,领着四个孩子,自己的弟弟九岁的王铜锁,八岁的洪竹青和她妹妹七岁的洪春英,十岁的王万林。刘三桩让几个孩子在外面站着等一等夏语澹,又嘱咐了王桃花一路上多照看夏语澹,在集市里不要走眼。

夏语澹在里屋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早饭,就跟在他们后面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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