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心情糟糕,和陆城分开以后,韩小娆就一个人压马路。
她很庆幸,她现在还不是什么大明星,只是个默默无闻,谁都不认识的小菜鸟,或许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觉得菜鸟比大明星多些优越感吧。
路过中心广场的时候,她见广场上异常的热闹,也来了兴趣,想要去凑凑热闹。
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是有人在广场上唱歌,这倒是更吸引她了,要知道她这辈子最喜欢的就是韩冽,第二喜欢的就是音乐。
这两样都是她不能割舍的。
不得不说,和她一样喜欢凑热闹的人还真不少,这里三层外三层给围了个水泄不通,连只眼睛都挤不进去了。
不过,好在她最擅长的就是——挤。
功夫不负有心人,不消片刻,她就从最外圈挤到了最里面。
她这才看清楚,偌大的广场中心位置,一个女孩正在边弹边唱。
女孩长得清秀好看,脸上画着烟熏妆,给人一种成熟的感觉,但看年纪应该不大,也就二十岁左右。
要说特别的是她的衣着和打扮,她上身穿着铆钉夹克,里面是白色吊带,下身穿着黑色的皮短裤,黑色小皮靴,长发编的全是小辫,还染了好几种颜色。
不得不说,这身打扮还真是狂野又有特色。
韩小娆看着那女孩,眸中迸发着难以言喻的好感,本以为这么多人围观,一定会是哪个乐队在这演出呢,没想到就只有一个女孩,可想而知这个女孩唱的有多精彩,否则哪能吸引这么多人来。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唱得竟然是她的歌。
想想她出的唱片,是什么类型的歌曲都有,她自认为她是什么风格都能驾驭,因为她感觉她自己的性格就像她的歌一样,多样化,人来疯。
而这个女孩所唱得歌,就是她比较狂野的一首歌,当初录歌的时候,她就想配合歌曲穿着打扮,可韩冽却打死不让,害得她总觉得有些缺憾不完美。
现如今,她看到这女孩的打扮,还有这唱歌的风格和劲头,简直就是和她当初想要的一样,所以,她是真的发自内心的欣赏这个女孩。
她忍不住的鼓掌叫好。
女孩忘我的唱着,一首歌唱完,她笑着对围观的观众说,“谢谢大家的捧场,你们的喜欢,就是给我最好的鼓励!”
接下来女孩又唱了三首歌,其中有一首还是韩小娆的歌,另外两首是老歌。
韩小娆听得入神了,她有种遇到知音的赶脚,古代的时候都是以文会友,而在她看来,音乐也会让人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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