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微微一笑:“难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腰边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肉还白,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叶笙笑了:“原来你不是聋子,那么就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忽然开口了:“我喝不起。”
听到他居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叶笙连眼角都有了笑意,却没有笑出来,柔声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淡声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么?”
叶笙点头道:“够清楚了。”
“好,你走吧。”
叶笙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好,我走。但是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缓缓道:“好,我请你。”
叶笙大笑着,马车急驰而去,渐渐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但他的脑海中,仍在想着挂在那位少年腰间的那把剑。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把剑,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在很多人看来,那只不过是小孩子的玩具而已,但叶笙很清楚,这玩具却危险得很,还是不要去玩它的好。
………………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
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叶笙来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先在饭铺里找了一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而他的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那位少年的脚程似乎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其实,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
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时,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那么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过了一会儿,叶笙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
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着那些“刀头舐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其中那个紫红脸的胖子,叫做“急风剑”诸葛雷。他来到这个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此时自然没有将叶笙放在眼里。
这三个人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
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笑声忽然停顿了,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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