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变生肘腋(1/2)

叶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那个叫做黄小虫的小王八蛋。

他本来以为,黄小虫就算还没有死,也已被人家修理得半死不活了。

想不到现在这个小王八蛋却像是大爷一样,大马金刀地箕踞在一张胡床上,左手按着一个人的脑袋,右手也按着一个人的脑袋。

而这两个人,竟然是黄石镇财雄势大的沙大户,和昔年名动江湖的三手仙姑许煞。

更奇怪的事,棺材店的老板赵瞎子、杂货店的老板王大眼,以及被谪的王妃宫素素,竟然也全在这里,也都和沙大户一样,做了小叫化的阶下囚。

“这是怎么一回事?”叶笙想不通。

小叫化只笑,不开口,说话的是老板娘:“其实公孙胜是我们的朋友,他死得太冤,我们也和你一样,想找出杀他的凶手,为他复仇。”

她说的“我们”,显然就是宫萍、小叫化和她自己。其余的这些人,当然就是被他们认为非常可疑的凶手……至少其中有一个是凶手。

“沙大户、赵瞎子、许大娘、宫素素,和我这个不争气的老公,都可能是杀死公孙胜的人。我相信你一定也明白,要捉沙大户这种人,只有先上他的床。”老板娘叹了一口气。

叶笙本来是一点都不明白的,直到现在,才开始有一点点明白。

小叫化也开了口:“只要上了床,万事都风凉,连沙大户都上了当,何况这个老王八蛋?”

他指了指宫素素和许煞,得意地笑笑:“我对付这两个老太婆的情况,虽然有点不一样,多多少少还是用了一点美男计。”

“美人计?美男计?”叶笙笑了。

可是,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就已笑不出。因为他忽然发现,有两件致命的武器已经往他身上的两处要害打了过来。

一样是老板娘的手,一样是宫萍的脚。

老板娘十指纤纤,十指尖尖,每个指甲上,都套着一种用薄铜打成的指套,锋利如剑。

而宫萍的脚上,穿的是箭靴,一脚踢出,碎石如粉。

这两种武器都是女子独用的,又毒又狠,又难猜测。

叶笙如果不是叶笙,这一次大概就死定了。而且,叶笙如果不是叶笙,也不会等到今天才死。等到今天,他至少已经死了三百七十八次。

有很多人甚至认为,叶笙是死不了的。

直到很久以后,叶笙还说:“老实说,迄今为止,我经过的危险实在不少,有很多次的确是差一点就完蛋了,可是最危险的一次,还是那一次。”

因为那时候,他实在没想到,宫萍和老板娘会杀他,更没有想到她们的出手居然那么狠毒。

他说的是真话,那一次他能够逃过那两招致命的攻击,的确险过剃头。

当然,比叶笙更吃惊的,是老板娘。她的功夫是经过苦练的,为了练功夫,她的手心和脚心都磨出了老茧。为了要漂亮,要让男人喜欢,她又花了很大的功夫,把这些老茧用药水泡掉。

她真是吃了不少苦,所以对自己的出手很有信心。虽然她也知道,叶笙肯定是个很难对付的人,但她还是对自己很有把握。

可是,她立刻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她这一击,本来是要去抓叶笙的腰眼,用她手指上五个薄如利刃的指套,去抓叶笙的笑腰穴。

但是,她抓到的,却是宫萍的裤腰。

叶笙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法子,忽然一下子就窜到六尺之外去,笑眯眯地看着她们。

很多人觉得,会法术的人,一定比练武的人厉害,其实不然。条条大路通罗马,不管是修真还是练武,只要能够将自身的潜能发挥到极致,谁也不比谁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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