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大户的架子一向是非常大的,大得不得了。因此,叶笙站在门房外面,等了半天,才终于看到沙大户。
好酒好菜都已摆在桌子上,架子极大的沙大老板,竟然是亲自把叶笙迎接进来的,宴客的花厅里已经挤满了一屋子人。
沙大户很抱歉地向叶笙举杯,讪笑道:“叶兄,你看这地方,像不像个菜市场?”
“真有点像。”叶笙点点头。
沙大户大笑:“其实这个地方本来是蛮清静的,我们家也并不是这么没有规矩的人家,可是大家一听说那个被快活王出天价悬赏的叶笙来了,谁都想看看这个叶笙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我挡也挡不住,赶也赶不走。”
“看来,要出名也并不是很难啊!”叶笙故意叹了口气,“只要找一个自己惹不起的名人,而且对方很有钱,就行了。”
大家都笑了,只有一个穿着一身蓝布秀才衫,好像是清客一类的瘦小中年人,脸上虽然也赔着笑,眼中却全无笑意,甚至连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都很僵硬勉强。
叶笙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只是带着笑对沙大户说:“我来这里,只是想找你问个事。杀死公孙胜的那把凶器,在不在你的手上?”
“你觉得呢?”沙大户笑得非常愉快,“这个地方虽然穷,我可不穷。像我这样的有钱人,总是有很多人会偷偷跑来告诉我很多事的。”
稍稍停顿,他又得意地笑着说:“有钱的人就好像有名的人一样,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比别人方便一点。”
这一点,谁都不能不承认。
叶笙听到有道理的话,总是会露出很佩服的样子:“看起来,你这个人实在真的是很有一点学问。”
沙大户大笑,说话一点都不谦虚:“我的学问恐怕还不止一点而已。”
“除此以外,你还知道什么?”叶笙问这个好像有很多种性格面目的人。
“那把杀死公孙胜的凶器,是一把很奇特的刀,就在我这里。”沙大户这么说着的时候,就有人过来了,端着一个盘子,上面用鲜艳的红绸盖着。
叶笙运转天眼通,只是看了一眼,就差点叫出声来。
那实在是一把很奇特的刀!
或者说,那是一把制作得非常精巧的匕首,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
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曲线玲珑,栩栩如生,如果你一直盯着她,那么她的眉目也仿佛在向你传情,甚至好像要投入你的怀抱里。
象牙的色泽,也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
可是,你只要轻轻一按她的胸,刀柄中立刻就会有一把匕首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然是暗赤色的。在鲜血已将干枯凝结时,就是这种颜色。
这柄匕首的每一个部分,无疑都是名匠的精心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沙大户拿起这把匕首的时候,轻按机簧,匕首弹出,锋芒闪动,宛如血光。
“这就是杀死公孙胜的凶器。”沙大户轻叹一声,“这样的极品凶器,我当然要亲自保存才能放心,毕竟我这里至少总比棺材店安全得多。”
叶笙沉吟了一下,微微一笑:“这把匕首,你可以给我吗?”
“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你愿意付出什么?”沙大户淡淡一笑,“这把利刃虽然是杀死公孙胜的凶器,但它是很珍贵的,很有收藏价值。”
“呵呵,我只是说说而已。这么珍贵的匕首,我根本就拿不出同等价值的东西。”叶笙微微一笑,摇了摇头。
在通天塔内部,自然有很多珍贵的东西,不过叶笙根本就不打算用它们来换这把凶器。反正这把凶器也不是沙大户自己的,他决定晚上再来这里一趟,看看能不能把它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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