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下一动,亲吻她头顶,又把她垂在自己腰际的手攥住,拿到被子外,仔细端详。
女孩的手小他很多,手掌又小又软,五指纤细如葱,指甲晶亮如贝。
赫连玦摩挲她无名指,心里想着这样好看的指头戴上戒指肯定很好看。
其实他昨天带着阮糖出去的目的一来单纯的出去玩儿,二来便是去专柜取对戒,他们虽然领证了,但没有订婚也没有求婚,阮糖没想这么多也没觉得有什么,反正一步一步来便是,然而赫连玦却想得长远,他想先买对戒戴着,等求婚时再去买求婚戒指。
这样虽和一般流程反了,但他就是这样打算的。
早在半月前,他就去一专柜订好了样式,又想在内侧刻上两人姓氏缩写,专柜需要将对戒寄回欧洲请专业设计师雕刻,这样一来一回正好半个月。
昨天有事请耽搁了,今天一定要取来,他想。
赫连玦松了手,枕着胳膊看她睡,每天都这样看,好像永远都不会腻。
就这么看着,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儿来。
在他大四那年冬天,顺利保研,叶襄从邻城跑来找他喝庆功酒,大冬天的,两个大男孩在饭店里没喝尽兴,又拎着一听啤酒爬上赫连玦租赁公寓的天台,对着稀薄的月色喝的稀巴烂。
他一向懂得自控,之前每一次因为阮糖失态都能适时收回,确保不过分失态,独独那次,他喝得不省人事,据事后叶襄说,自己当时醉的居然要又哭又闹的要和那轮孤月来一杯,最后还是叶襄喊了值夜班的门卫大爷过来把他扛回去的。
这些糗事他都忘了,只记得有个小插曲——叶襄捧着酒瓶问他:“嘿,哥们儿,如果,我是说如果,阮糖当年消失去治病,这种病的概率大家都懂,假设,阮小糖没挺过去,现在她——”</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