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时光不老,世间总有不期而遇的美妙。在这最美妙的一天,赋诗一首以作纪念。
《一棵开花的树》
……”
“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好说,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李子轩心情一高兴,就连更了两条围脖。
美中不足的是,本来只打算撩她一下,没想到把她给吓跑了,留下了不完美的印象。
大老板居然有个这么漂亮的女儿?也不知道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大老板楚天行一年到头没回来公司几次,他这种低级人员,也就见过一两回,貌似也是个中年成熟老帅哥?
不过颜值这方面,和他李子轩肯定不是一个层次的了,加上他几百亿身家,大概能拉近一点距离吧?
“李狗蛋还写诗?真以为你自己是个人才啊?”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写诗吗?”
“一棵开花的树?好优美的现代诗,这是李子轩写的?”
“我不信!和他的品味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好优美的意境!爱了爱了!心都酥了!”
“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忽然感觉缘分真是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茫茫人海,相遇已是难得,两个人相遇之后又能够相知相爱,更需要莫大的缘分!”
“人海之中能够遇到彼此,即使是擦肩而过,匆匆一瞥,又或者暗生情愫,坠入爱河。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天安排好的?还是前世修来的福分?”
“古人早就说过,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该珍惜的就好好珍惜吧!”
“轩轩你竟然写出这么美的情诗,太有才华了!Awsl!”
“李子轩是不是春心荡漾了啊?”
“这诗写给谁的?是不是唐紫烟?”
“啊呸!我女神会被这样两首破诗俘虏?”
“轩轩是我们的!谁也不能抢走!”
……
有人怀疑李子轩找了枪手,有人沉浸在诗句优美之中,没多久,李子轩又赋诗一首:
“《致橡树》
……”
“又来?李子轩你今天真是文采飞扬啊!”
“枪手真累!”
“不管真假,这两首诗确实没得说,两首我都喜欢。这样优秀的作品,不管出自谁手里,只求多多益善!”
“好的东西,大家还是支持的!”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莫名戳中心绪,这才是匹配对等的爱,大家携手共进,一起面对风风雨雨,而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和陪衬!”
“我们女人从来不是你们男人的陪衬!我们也可以站得像树一样直!”
“我怎么感觉这首《致橡树》有点反串?是站在女子角度写的吧?”
“谁说一定是男女对立的?不可以是地位悬殊吗?不可以是能力对比吗?”
“《一棵开花的树》也有点,但是文学形象的东西,是很主观的,就看你怎么理解。”
“没想到李子轩写起诗来,还有这么细腻真挚的一面!”
“实锤了,李子轩是男儿身,女子心,希望有个人来疼爱!”
“枪手是女的?”
“守护全世界最好的轩轩!”
……
“你去招惹小公主?不怕夏总撕了你?在公司你和她说了什么?都把人家吓跑了。”
齐以沫看到这家伙不但当面撩大老板的女儿,回到家了居然还要写诗撩人家,忍不住的说道。
外人眼中他总是骂名多多,还不停有人质疑他的创作能力。
可是她却比谁都清楚,这两首美极了的诗,就是他自己写出来的!
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为了搞事情,还是真的动了心?这样三两下就写出这些动人的诗句,她看了都感觉心要融化!
要是被小公主看到,还不芳心悸动?哪个女人抵抗得了这家伙这样甜蜜的的攻势?
尤其是现在连写信都没有的年代,写诗追女孩子,简直就是稀有物种!
当然,那是她不知道李子轩之前和楚梦麓说过什么。
否则的话,她会掀开李子轩的脑壳,看看他里面装的是什么。
“我就是写给夏总她们看的,不然放围脖上面干嘛?”
李子轩伸了个懒腰,大厅上那么多人看到,肯定会传到岚姐和夏总那里吧?
自己公然勾搭大老板的女儿,她们能无动于衷?
“对了,这小公主什么个状况?你给我说说?”
“我哪里知道?我来公司就比你久一点,只见过她两次而已。”
齐以沫撇撇嘴说道,这家伙居然还找她打听情报!
“不过我听说,大老板很久以前就离婚了,现在是单身,不过公司都在传他和夏总的事,这你也知道的。”
不过还是没忍住,顿了一下,齐以沫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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