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分钟后……
中洲队的资深者们加一个特许旁听的赵樱空在这片原本是广场的废墟上开了一个临时会议。詹岚说出了她所知晓的全部情报,并隐约地表露出了某种担忧。
“……总之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她说。“印洲队的精神力者根本就无法和我对抗。支持她战到最后的便是这一股强烈的复仇欲望。显然,她对印洲队队长最后的布置很有信心,而且……只能够使用太阳金经才能够杀死尹莫顿这一点,也让我感到有些奇怪。”
在原剧情中,第一部的尹莫顿其实也并没有被太阳金经杀死——强纳森念出的咒文只是夺取了他身上的法力。然后欧康诺便用一把黄金剑贯穿了他的胸腹。它死去,尸体却并没有像是那个逃兵一样被圣甲虫吞噬殆尽,而是化作了琥珀,并在十年后被教团的人救起。而真正杀死它的是第二部——阿努比斯的金字塔封印了它的法力。而后,被安苏娜的转世所背叛的它,在心死中坠入冥域。
阿努比斯的力量能够杀死它,这的确是再为浅显不过的道理。
但太阳金经……
詹岚摇了摇头,她不理解。
而在她身侧,楚轩将眼镜轻轻一抬。
“是赛特。”眼镜上闪烁出一道精光。“还记得我们先前的推论吗。印洲队找到了赛特的神殿,并从中获取了力量。但他们只敢从中获取一点边角料,而不会主动触发神殿内的支线——而这就说明,神殿内支线的等级至少也在b以上,并且现在,验证了这一点。”
张杰透露了赛特的支线大于群体b级。而亲身抵达神殿内的印洲队自然也能够感知到危机。在团战中强开一个高级支线是母庸置疑的自寻死路。所以他们不会那么做,但并不代表,他们不会将这条未触发的高级支线,当做最终的手段之一。
“……在我们一开始的推测中,如果我们迟迟不出发。那么印洲队便会有很大概率将我们诱导到赛特的神殿内,并设法让我们强制触发这个高等级的支线。”姜玉,手指轻轻地敲击着大腿上的装甲层。
“但我们向哈姆纳塔进军了……”詹岚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他们已经做不到将我们引到赛特的神殿中,但是,他们还可以将它作为同归于尽的底牌……献祭灵魂,撕毁契约,赛特的使者……原来如此,这是在印洲队自身团灭时才会触发的陷阱!他们通过撕毁契约来激活赛特的怒火,然而他们已经团灭,赛特的报复也找不到对象……但神殿内的怒火却已被激活!”
“一个守卫。”姜玉点了点头。“印洲队在赌,赌最后到来的是神罚,还是勾魂使者。在赌如果来的是赛特的神罚,会不会规模浩大,并且毫不在意无辜。”
印洲队赌来了使者,这个结局对他们来说不好也不坏。而当印洲队团灭之后,失去了目标的死者要么被赛特回收,要么在神殿内待机。要么走出神殿,疯狂地追击一切和印洲队有关的人和物,而和印洲队交战的中洲队自然会成为首要的攻伐对象。
而现在,使者并未到来。
“a级支线……”郑吒咬了咬牙,詹岚说得如此清晰,自然便连他也听得懂。
“未必是a级。”姜玉摇了摇头。“我们比印洲队强,而且,和赛特签订契约,从而受到先天克制的也并不是我们。”
“那也至少是两个b级的难度。”楚轩做出总结。“不过,我们未必就要去对付赛特的使者。毕竟尹莫顿已经被我们击败,那么接下来,只要我们能够找到杀死它的手段。自然就可以直接结束这段主线,而不需要面对额外的敌手。”
詹岚看了一眼那封装着活化黄沙的容器。尹莫顿的一举一动,都在中洲队轮回者们的眼中。
“守墓人应该能够提供一些帮助。以及,我们也可以试着用蛮力……甚至审判之矛。”
审判之矛又称奥西里斯之矛。而奥西里斯就算力量不在阿努比斯之上,地位也要更高。而尹莫顿既然可以通过亡灵黑经复活,这就证明它的诅咒受亡灵黑经所管辖……但是,在先前击破巨蛇的时候,审判之矛也是先打到尹莫顿所化的砂铠甲之上,然后才命中得梵天眼镜蛇。
实证已经有了,再度尝试的结果,恐怕不会很是理想。
“尽可能试试看吧。在原着中,明确击杀尹莫顿的方法只有坠入冥渊……我怀疑我们必须先剥夺它的法力,然后才能够用借助神力的方式杀死它。而这样的话,赛特神殿内的太阳金经,我们就必须抽个时间过去拿了。”
“可主神并没有限制我们什么时候去拿,不是吗?”詹岚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我们的主线任务是彻底歼灭尹莫顿……大不了,我们在这里等到第二部的剧情激发。然后再用和第二部同样的方式,来彻底地歼灭它。”
“那并不是一个好主意。”楚轩摇了摇头。“将时间无止境的拖延并不是一件好事。而且,提前触发第二部的主线任务,主神恐怕会将它调整到一个我们无法接受的高度。”</div>
难度递增,第一部是群体c,那么第二部至少也会,甚至b。再加上提前触发的难度翻倍,甚至翻三倍的规律……去撞第二部,那还真不如去赛特神殿里搏上一搏。说不定,时间再拖延久一点,赛特的使者便会自行沉睡,从而将这潜在危机全部抹消。
姜玉看了一眼待在远处,对资深者们的讨论结果一无所知的新人们。他很清楚,如果触发了群体b等级的主线,那么同样会受到考验的新人至少也会死掉一半的数量。而如果是bb级……就以这帮人现在所表现出来的素质,赵樱空或许能活,而其它的,包括齐腾一在内的所有人,都将是死路一条。
天才一秒记住【斗破小说网】地址:www.doupo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