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狼妖(1/2)

一句句的歌词都纠心扯肺,林晓晓闭上了美丽的眼睛,将所有的感情都投入了进去。

“我把收音机打开听着别人的失败

啃咽的声音仿佛诉说着相同悲哀

你的依赖还在胸怀

我无法轻易推开我无法随便走开

感情中专心的人容易被伤害。”

最后一个字落下的时候,余音环绕,久久不散。

一件出租屋里,一位大约二十六七岁,有些颓废的男人,泪流满面地抱着收音机坐在地上,靠在墙边。当林晓晓唱完最后一句的时候,男人捂住左胸口,喃喃自语:“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了。谢谢你,晓晓,谢谢!”

如果真的爱一个人,不是自私地将对方捆绑在身边,而是忍痛割爱地放开手。放开对方,也是放过自己。就像林晓晓歌曲里所唱的,感情就像是候车月台,有人走,有人来。只有放过彼此,才能够真正地找到幸福。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节目就在震耳欲聋的掌声中结束。

杨德清接到电话,收听率居然达到了0.64%,天啊,这次的收听率高出了他们最高收听率整整0.1%。不要小看这小小的0.1%,那可是他们挖空心思,费尽脑筋也到不到的数据。林晓晓居然只是唱了一首,就办到了。

杨德清欣喜若狂,从林晓晓做完节目,来到他的办公室,他整个人完全就处于被一个大惊喜砸中的状态中。

“晓晓,谢谢你,你太棒了。十几分钟你居然就创造出了这么一首,你的声音简直无懈可击。”

“你过奖了,我只是不打没把握的仗。”这样的事情,以前发生的太多了,林晓晓都已经麻木了。不必理会别人,只要做好自己就好。

“不管怎么样,叔叔还是要谢谢你。现在七点多了,你们来之前肯定还没有吃完饭,今天晚上我做东,去海仙楼,不要跟我客气。”杨德清笑着说道。

“哦,你这小子居然这么大方?”这倒是出乎了林振国的预料。几乎认识杨德清的人都知道,这家伙是一个妻奴,每个月的工资都会按时上缴。平时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是很少请人吃饭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还请不起我侄女儿一顿饭吗?”杨德清有些愤愤不平道。

“呵呵……”听到这,林晓晓笑了。

………………………………

吃过晚饭后,回到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

林晓晓洗完澡,盘坐在床上,慢慢地炼化着今天收集到得信仰之力。

一阵金色的光芒闪烁过后,银白色的光慢慢地在林晓晓的身上突显出来。林晓晓丹田出的那一颗内丹也越来越大了。等到把所有的信仰之力都炼化之后,林晓晓背后的尾巴已经变成了两条,在月光的照耀下,蒙上了一层闪闪的银光。

突然,林晓晓似乎感应到了什么,猛地睁开了妩媚的双眼。洁白如玉的双脚踩在柔软的毯子上,林晓晓走到窗边,眯起双眼,看向挂在天空上,那又大又圆的月亮。

是幻觉?不可能,她刚刚明明听到了一声狼叫声。但是这里是市区,不可能有狼。那声音飘飘渺渺的,若隐若现,所以林晓晓不敢肯定。

难道真是她幻听了?

“嗷呜……”

这次的声音林晓晓听得很清晰,没错,就是狼叫声。但是却不是普通的狼叫声。

林晓晓的眉头微蹙,尾巴一收,身影一闪,消失在房间里。

m市中心有一处很大的森林公园,在森林公园一处偏僻的树林处,一头攀比老虎大小的黑狼,躺在草地上。只见它的身上有几道深可见骨,血迹斑斑的伤痕。它的嘴角也不时地溢出鲜血,在漆黑的夜里,如果不是它不时轻声的低吼,很难发现它的存在。

林晓晓刚刚闪身出现,它似乎就感应到了。脑袋艰难地抬起,发着青光的双眼戒备地看着突然出现得林晓晓。

等到林晓晓靠近时,它呲牙咧嘴,发出了警告的吼叫声。就算已经没有力气站起来了,但是身上那股属于它强者的威严,还是依旧存在。

“如果你再叫得大声一点,可就不只是我一个人发现你了。到时候你做了别人的狼火锅,可就不要怪我了。”林晓晓的声音虽轻,但是在寂静的森林中,能够听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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