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 1171章 魔族混混(1/2)

卷十五胜者为王 1171章 魔族混混

柳青风紧张的注视战场,虽然在大雨之中,他看得并不是那么清楚。柳青风一直都知道,不死鸟军团非常的强大,不过他的知道全都是通过资料,这还是他第一次亲自用自己的眼睛去证实不死鸟军团的强大。

真的,很强。

柳青风很庆幸自己选择了胡忧,他心里很清楚,眼下这二十多万士兵,并不是胡忧的全部力量,胡忧的手中,还有更多的战力。而哪怕就这二十多万士兵,以现在的形势来看,就算是再加上他的十九万部队,这些所谓的义军,也无法在帝都获得任何的便宜。小小的义军,跟本没有和胡忧力斗的能力。

如果说柳青风之前心里还有一点点的不甘心,那么此时那些不甘心早就已经没有了。选择不死鸟军团,选择胡忧,怕是他这靠子最正确的选择,没有之一!

二路义军再第三次被打退之后,又一次发起了退攻。此时的他们已经是强弩之末,可惜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错误的以为帝都的日子比他们跟加的坚难呢。柳青风知道,该是他出手的时候了。

暴雨依旧,仿佛天漏了一般。大批的士兵如蚂蚁一样,喊着为自己壮胆的口号,向帝都城扑去。短短的几百米距离,能成功走完的没有几个,而靠近城墙还并不是终点,你看那墙角堆积着的不甘嘴脸,不正是他们的伙伴吗。

“好久没有这样的场面了。”胡忧轻轻叹息一声。论得战争,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战斗最为惨烈,魔族虽然有着近加强大的战力,却是很难打出这样的场面。

红叶如以往一样,陪在胡忧的身边,只要是条件许可,她都会尽可能的在每一场对战时留下胡忧的身边。只是这样的机会向来不多,这还是红叶第三次陪在胡忧的身边目赌着战争的继续。

“柳青风快开始了。”从开战到现在,朱大能第一次开口。平时的朱大能话挺多的,每次一开战,他的话就变多了,更多的时候他都在思考。

将军在战场上的作用,与士兵完全不一样,士兵讲究的是拼命,是更好的完成上级交待下来的指令,而将军更多的则是思考,他们是战场上的灵魂,没有经过思考的战场,那永远都是失败的战场。

“是应该开始了。”胡忧认同的点点头,如果柳青风真有能力,应该已经看清楚了战场的形势,他应该在三分钟之内,把自己的部队一气投入战场之中,在这场大雨停下来之前,结束战斗。

从身后传来的战鼓声,没有引起义军士兵的注意,那样的战鼓今天已经不知道敲响了多少次,听得他们的耳朵都有些起茧子了。

冲,冲,冲,上头的那些人,就是会不停的下达进攻的命令,也不看看这究竟能不能冲得上去。

士兵在心里抱怨着,却不知道他们的长官已经脸色大变。因为他们心里非常的明白,他们并没有下令击敲,可那是哪里来的战鼓声呢?

这并不是猜谜会,这里是战场。所有你不懂的东西,都会很快的给出答案。只是,在获知答案的时候,你得付出足够大的代价。

正气会的士兵从后面掩杀而上,士兵是没有思想的,他们并不会是思考之前的战友为什么会瞬间变成了敌人。他们只知道按指令出击,用手里的武器,消灭敌人或是让敌人把他们消灭,就那会简单。

风停了,雨停了,迟到了大半天的太阳,终于出现在它本就应该出现的位子,只是已经很多人无法看到了。

义军败了,比相像中的快了很多,在来之前,他们可没有想过事件会是这样的,但是结果已经摆在了他们的面前,只大半天而已,他们败得一败涂地,再没有翻盘的机会。

城头上,胡忧静静的站着,没有开口,视线似乎也没有焦点。朱大能和红叶都已经各自去处理自己的事物,离着大约十米的距离,是亲卫营的士兵。

士兵都在执行自己的护卫任务,胡忧在想什么,他们不知道,也不会去猜。因为再怎么猜,他们也依然是不知道的。

“少帅,柳青风将军来了。”一士兵来到胡忧的身前,行礼并告诉胡忧他的来意。

“让他过来吧。”胡忧淡淡的笑笑,他很少向士兵板脸,哪怕是最小的小兵。

几分钟之后,柳青风满脸喜色而来。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可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起义好几年,今天一战还是他这辈子唯一经历的大战。还好是赢了,如果输了不知道他能不能受得了这样的打击。

“少帅。”柳青风非常认真的给胡忧行了一个军礼。天风大陆强者为尊,以胡忧强大的实力,受得起柳青风这一礼,柳青风也心甘情愿。

“打得不错。”胡忧给了柳青风四个字,算是对柳青风的肯定。这一战,柳青风的部队算是奇兵,效果相当的不错。义军跟本没有想过在自己的身后,会出现那么强大的部队,在第一次受到正气会冲击的时候,他们就已经乱了。

胡忧瞬间当机立断,派出了骑兵部队。一万二千多以野马为主的骑兵力量,在暴露之中 疯狂的冲击着两支义军。横冲直撞,一片片的切割,一块块的分隔,义军顾得了面前,顾不了后面,只坚持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会线崩溃,剩下的就是一边倒的屠杀。

此战,不死鸟军团抓到了十万俘虏。义军的训练太差,又没有什么向心力,眼看逃生无望,马上缴械投降。丢了武器就不用死,这样的买卖是做得过的。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为了把破刀而丢命,是不是太蠢了一些。

“都是少帅指挥得好。”柳青风谦虚道。能赢这么一仗,他的心里还是挺得意的。

胡忧笑笑,没有再说什么。很少有人知道,每一次大战之后,胡忧的心情其实都不是那么好,就像女人的那几天一样,莫名的烦躁。他只是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时间一晃,半个月就那么过去。一切又全都恢复了平静。似乎十天之前并没有发生过战争似的。

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让自己选择性的遗忘掉一些事,那是非常必要的。不然眼前永远浮现出尸山血海,谁都受不了了。

院子里有些安静,胡忧一早起来,发现住在这院子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出去了。回忆了好一会,胡忧才想起了,确实是那样。

“孤家寡人,皇帝的心情怕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吧。”

胡忧自嘲一笑,到没感觉有什么不适。在二十岁以前,大多数的时候,他不都是一个人吗。

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用好奇而冷漠的目光观察这个世界。

好久没有一个人了,胡忧决定好好享受一下。

厨房里有扶辰做好的早餐,胡忧没有动。他今天想到外面吃口,虽然外面的东西水准比扶辰做的差很远,但是外面的气氛好呀。

有人说老百姓是善忘的,看来真是那样。战争只是过去十天而已,从他们的脸上,已经完全看不到了。想想也是,生活总是要继续下去的,谁有功夫去考虑那些什么战争不战争的事,米袋子里还有没有米,才是最需要关心的事吧。

随便找了一个小摊,要了一碗小米粥和两个包子,胡忧开始享受一个人的早餐。味道还不错,因为胡忧的心情不错。

街角有个汉子在卖大力丸,呼呼喝喝的聚 了不少的人,远远看着挺亲切的。看到他胡忧不由想起了以前的自己。有人说,当你开始回忆过去的时候,那你就开始老了。

也许吧,胡忧并不是那么在乎这些。严格的说起来,连胡忧自己都不知道,他现在应该是几岁。似乎二十,三十,四十都可以。胡忧到觉得,如果论心态,他可以算作八十岁,因为即使八十岁的老人,也没几个经历过像他经历过的那么多事。人因梦想而伟大,因经历而长大,这就是人生的定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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