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英国途中,我想了很多有关斯特里克兰的事。我试图理清我要对他妻子说的话。此行并不圆满,我不敢妄想她会满意我的表现,我自己也不满意。斯特里克兰让我感到很迷惑。我无法理解他的动机。我曾问他最初是怎么想到要当画家的,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可能是不愿意说。我完全搞不清楚。我试图这样说服自己:有一种模糊的反叛意识慢慢在他那迟钝的头脑里冒出了苗头。但这种解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毫无疑问的事实是,他从来不曾对他那平淡单调的生活流露出厌烦的情绪。假如他只是厌倦了千篇一律的沉闷生活,想要通过当一名画家来摆脱各种令人心烦意乱的束缚,那这事就很容易理解了,而且也是很寻常的,但我恰恰觉得他不是一个寻常的人。到最后,因为我这人很有罗曼蒂克精神,我设计出一套解释,我承认这套解释有点牵强,但这是唯一能够令我满意的。它是这样的:我怀疑他的灵魂里是否深埋着某种创作本能,那种本能虽然受他的生活环境所抑制,却像肿瘤在活体器官中膨胀那样顽强地生长着,最终控制了他整个人,迫使他不由自主地采取行动。就好像布谷鸟把蛋产到其他鸟类的巢里[67],新生的小鸟破壳而出之后,就把它的养兄养弟挤出去,最后还会破坏那个收容它的鸟巢。
但非常奇怪的是,那种创作本能竟然缠上了这个鲁钝的股票经纪人,造成几个依靠他的人身陷惨境不说,也许还将会让他身败名裂。然而最奇怪的莫过于上帝之灵对达官贵人的纠缠,经过一番锲而不舍的苦苦追逐之后,那些人终于彻底臣服,舍弃尘世的欢乐和女人的爱慕,投身修道院,过着粗茶淡饭、凄寂冷清的生活。皈依有许多种形式,它的实现方式也有许多种。有些人需要外来的催化因素,宛如巨石被奔腾的激流冲成碎块;但有些人的皈依来得很慢,就好像经年累月的水珠滴穿了坚硬的石头。斯特里克兰拥有盲信者的率真和布道者的狂热。
但在讲求实际的我看来,这种让他失魂落魄的激情是否能够产生足以让他扬名立万的作品,那仍有待观察。我曾问起他在伦敦上夜校时,其他同学如何看待他的绘画技巧,他笑着说:
“他们把它当成笑话。”
“你开始走访这边的画室了吗?”
“开始了。那个蠢货今天早上还找过我——我说的是画室的主人。他看到我的画之后,只是扬扬眉,话也没说就走了。”
斯特里克兰哈哈大笑起来。他并没有垂头丧气。他完全不在乎他人的看法。
这正是我在和他打交道时最感到头痛的一点。有的人也号称他们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但他们多半是在自己骗自己。总的来说,这些人只有在相信没人能发现他们的逾规越矩之处时才敢为所欲为。他们顶多就是因为有了几个亲朋好友的赞许,愿意去做一些与大多数人的观点相悖的事情。假如你的离经叛道无非是你这类人的惯用伎俩,那么在世人面前表现得离经叛道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这会让你对自己肃然起敬。你既可以标榜自己勇气过人,又无须冒什么实际的危险。但渴望得到认可也许是文明人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哪怕是最不守妇道的女人,若是舆论纷纷指责她伤风败俗,她也会赶紧跑去求某个德高望重的人士为她主持公道。如果有人告诉我他们完全无视别人的看法,那我是不相信的。这是一种无知的虚张声势。这些人的意思无非是,他们不怕由于一些微不足道的过失而受到指责,因为他们自信没有人能发现。
但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确实不介意人们对他有什么看法,所以纲纪伦常根本约束不了他。他就像浑身涂满油的角斗士,你永远抓不住他,这给了他一种让人火冒三丈的自由。我记得我对他说过:
“喂,要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这个世界就完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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