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沈今竹带着百感交集的弗朗科斯去了北京八达岭长城,这种军事重地是禁止外国使团人员来此的,沈今竹拿着庆丰帝亲批的手令,在京城锦衣卫的护送下来到了这里。
“弗朗科斯,你那天不是说我们大明是最擅长筑墙的国家嘛?”沈今竹站在居庸关的城楼上,指着蜿蜒曲折、延绵千里、雄伟壮丽的万里长城说道:“这就是我们最长的墙了,改朝换代几千年了,我们不停的修筑城墙,哪怕是在最强盛的时候也是如此。因为我们觉得自己就生活在全世界最完美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听起来再美好,也不如在家里安逸,所以我们始终处于自得自满,防御外族的心态。从来没有像你们西洋人那样,想过要杨帆出海,征服世界。而且我们是一个皇权和士大夫共治的国家,无论海禁开不开,和不和你们荷兰人通商,都不会影响这两个当权者安逸的生活,所以和你们荷兰人相比,他们缺乏进取心和探索的欲【望。”
弗朗科斯被长城震撼住了,久久才回过神来,沈今竹如此说自己的国家,他觉得很意外,“朱诺,哦,不,现在我该叫你沈小姐了。沈小姐,你带我来这里,难道不是耀武扬威,告诉我你们大明不害怕撕毁协议、和我们荷兰人开战吗?真是奇怪,你在最应该感到自豪的时候,却说起自己国家的缺点了。”
沈今竹笑道:“我们大明有句俗话,叫做儿不嫌母丑,我们可以容忍自己国家的缺点,可是不准外人指指点点,弗朗科斯,我在你面前揭穿了自己的身份,还说起了自己的国家的坏话,是因为我已经把你当做自己人了啊!”
以前弗朗科斯对沈今竹的身份有过各种猜测,从商业巨族的少女到皇室公主,万万没有想到她的亲爹居然就在谈判桌上,弗朗科斯开始怀疑刚刚签订的协议对荷兰东印度公司不利,大明在耍花招——有沈今竹做间谍,在谈判的时候,公司的底牌早就被大明摸清了,在这种显失公平的前提下,弗朗科斯担心这份看似满足了公司所有要求的协议其实有许多陷阱在前面等着。他甚至考虑单方面撕毁协议,放弃青花瓷的垄断经营权,维持公司在台湾和香料群岛的现状了。弗朗科斯是个冷血的生意人,他不会因为和沈今竹短暂而愉快的父女关系而放弃公司利益的。
弗朗科斯讽刺一笑,说道:“沈小姐,我们的父女关系因为你的欺骗已经终止了,我太轻敌了,把你的虚情假意当真。其实想想,你背叛的威廉,拿着的他的求婚戒指,却答应了他父亲科恩的求婚;然后你又背叛了科恩,一刀割掉他的咽喉,我就应该预料到总有一天,你也会这样对待我,只是没有想到,你会一刀捅进我的心,将整个公司出卖给了大明。无论你说什么把我当自己人的好话,我都不会相信你了,我会写信给阿姆斯特丹的律师,叫他取消你的继承权。”
“哦。”沈今竹做出一副伤心后悔的表情,说道:“弗朗科斯,我很爱财,非常的爱,可是我并没有想过要得到你的遗产——因为你看起来是一副很长寿、能活到一百多岁的人啦,恐怕我死了,你还活着呢。”
也不知道为啥,伤心的弗朗科斯居然被逗乐了,笑道:“沈小姐,这是你对我临别的祝福吗?你以为在我心口捅了刀子,然后带我来看长城,显示你们的防御能力,再说几句好话,就会让我忽视你的背叛?”
沈今竹说道:“弗朗科斯,你一直都是知道的,我爱这个国家,我出身士大夫家族,我的亲友也大多是这个阶层的人,所以我以前和他们一样,也在心里造了一座没有边际的、无形的长城,以为自己就生活这个世界的中心、从来不觉得大明帝国正在衰落。可是在巴达维亚,在北大年,我心里的长城已经坍塌了,觉得大明帝国如果继续安于现状、自以为待在长城内是安全和安逸的,没有进取心和探索的精神。”
“我们不仅仅会落后现在的大航海时代,也会被其他时代甩的见不到影子,到时候你们的炮火再攻过来,我们有形的长城和无形的长城都会被摧毁,夜郎自大的自豪感会变成极度自我否认的自卑感。所以弗朗科斯,和你们荷兰人达成的协议,我确实有是私心的,我希望大明帝国能借着这个机会有更多的人合法参与大航海的时代,从中获得利益,这是你交给我的——利益捆绑比任何的协议和条约、婚约、血缘、誓言都有效。”
弗朗科斯自嘲道:“我突然想起了你说过的一句大明的俗语,‘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我开始后悔和你说那么多真话了。”
沈今竹说道:“我们达成的协议对双方都有利,我们两国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你很清楚我们绝对不会放弃台湾,我们的商人也想在大航海的时代分一杯羹。我也尽力为你们争取到了五年青花瓷的垄断经营权,五年之内,只有你们荷兰东印度公司才能在大明的民窑定制瓷器,西班牙和葡萄牙若想购买瓷器,只能通过你们和大明的中间商,以后青花瓷就是你们最大的奶牛,远超过台湾。”
弗朗科斯眼睛一亮,问道:“那五年之后呢?你有把握将这份协议延续吗?”
“哦,弗朗科斯,你应该比我更了解欧洲贵族们有多么喜新厌旧。”沈今竹笑道:“凭借你们海上马车夫的实力,五年之内,贵族们的宴会上都能用上青花瓷,接下来就是青花瓷失宠的时候了,那时英国和西班牙的人只能吃你们剩下的残羹剩饭,你要相信我们大明工匠的技艺,青花过后,还有甜白,还有珐琅彩,你们荷兰人会一直吃到最新鲜、最甜的葡萄,这份协议将我们的利益的捆绑在一起,十七绅士的钱袋子会涨开的……”
沈今竹一阵滔滔不绝,将弗朗科斯以前说服她的话几乎全部以己之道,还施彼身,催促弗朗科斯在十七绅士董事会推行这份协议。
弗朗科斯以前经常说,政治和生意就是在和魔鬼做交易,在沈今竹的撮合下,大明和荷兰达成了协议,其实就是在和魔鬼做交易,因为不过继续关闭大门,迟早会被魔鬼吞没。事到如今,沈今竹慢慢体会到弗朗科斯说的那些看似残酷和刻薄的话,其实就是真理。
弗朗科斯是个行动派,在沈今竹送他去通州港码头的路上,弗朗科斯就在马车里摊开地图,将商队兵分两路,一路直接去景德镇定制瓷器,另一路跟随他回北大年向十七绅士董事会推行协议,商议在月港修筑码头和商部。沈今竹看着弗朗科斯无比认真的模样,心想我大明若有弗朗科斯这种认真又有野心的生意人,总有一日能够和欧洲的几个东印度公司抗衡吧。
二月春风似剪刀,杨柳青青江水平。沈今竹折了一支杨柳送给弗朗科斯,“我们大明有折柳送别的风俗,这个送给你吧。”
“哦。”弗朗科斯撇了撇岸边的杨柳树,“难怪这柳树都快成秃子了。”
沈今竹看着这个洋干爹一脸傲娇的小模样,不禁觉得好笑,又送给他一个小匣子,“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内造虎眼窝丝糖,还有御酒坊酿的干豆豉,里面有一张皇上的御笔,你带回去挂在书房里,这会是你最尊贵的藏品。”
弗朗科斯狂喜万分,兴冲冲打开匣子,戴上了手套,才小心翼翼的打开卷轴,沈今竹念道,“‘寿比南山’,就是祝你多活些年的意思,弗朗科斯,我记得今天是你的生日,你富可敌国,我也没什么能拿出手送给你的,就去求了皇帝一幅字,祝你生日快乐。”
弗朗科斯细心将图轴卷好,低声说道:“谢谢。”他上了船,官船起锚即将离开港口,弗朗科斯站在甲板上,看见沈今竹的身影越来越小,突然举起头上的鸵鸟毛帽子,朝她挥了挥,沈今竹习惯性的伸手往头上按去,却扑了个空,这才意思到自己已经换下了西洋骑士装,她头上没有戴着夸张的鸵鸟毛帽子了,只得尴尬的抬起手腕,朝着弗朗科斯挥了挥手。
看见沈今竹身份转化尴尬的样子,弗朗科斯开怀大笑,认识这个神秘又狡猾的姑娘,算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奇遇了,以后晚年将此事写进自传,恐怕会被读者们取笑是吹牛胡扯吧。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只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觉得那些看似夸夸其谈的航海家、探险家的自传和游记,恐怕大多是真实的。
官船已经出港,沈今竹看着通州港码头络绎不绝的船只,心头痒痒起来,她已经要到了月港一块足够修建榻房的土地,剩下来的事情就是打地基修客栈和货栈了,这个她是外行,得请教三叔这种生意人,还有,这两样需要花多少银子?她那点私房钱还不够买几片砖瓦,需要借贷好多银子呢!
沈今竹摩拳擦掌,在回去京城的路上喋喋不休的对着徐枫说着自己的打算,“……我要给月港榻房取一个响亮好记的名字,掌控海上贸易的都叫做和荷兰东印度公司、西班牙东印度公司等等,都带着东印度三个字,我也想跟风取这样的名字,大明东印度公司?不行,会被衙门勒令改名的,干脆叫做日月东印度商行吧,日月合起来就是明,多么大气,咋看上去就是做大买卖的,哈哈,你说好不好?喂!问你呢?怎么不说话了。”
两匹高大的蒙古马并辔而行,沈今竹穿着浅红道袍、头戴着黑色方巾,徐枫穿着玄色通袖袍,头戴玉冠,两人就像在郊外踏青赏春景的世家子弟。
徐枫看着沈今竹说的眉飞色舞,描述着她对未来榻房的期望,心想我们青梅竹马一对有情人游春观景,这树上的鸟儿,水里鱼儿、河边的鸳鸯都是成双入对,在这种情形来,想一想婚姻大事才够应景嘛,怎么尽想些做生意赚钱的事情来。他很像把话题往这方面引,可是总插不进话去,干脆闷声听她讲话了——他至今都牢记着姐夫朱希林的教诲,千万莫要在女人说的正高兴时打断她的话,也莫要瞎争执,男人在口水仗上不管输赢,反正最后都是最大输家,牢记家庭和睦六字真言,闭嘴,闭嘴,闭嘴。
所以直到沈今竹发问了,徐枫才开口说道:“哦,我觉得叫做日月商行就行了,日月已经够大气了,加上东印度三个字反而画蛇添足,念起来也绕口。”
沈今竹在心里默念了几遍,点头笑道:“你说的对,那就叫日月商行吧,金陵三山门的榻房是总店,月港那个是分店……”
沈今竹满脑子都是月港的新店,从丈量土地到画图纸打地基、到去那里寻木头砖石、到招活计掌柜、更重要的是如何借贷足够的金银将新店建起来,从通州一路说到了京城都不见颓势,徐枫被心里的小心思憋的实在受不了,说道:“今竹,银钱之事你不用担心,我帮你想法子,你是书香门第的千金大小姐,这种庶事自有家人和仆妇帮你打理,若凡事事必躬亲,岂不是要累坏了,诸葛亮够聪明、够又本事吧,最后身体还不是被累垮了,你好容易才能重新过上安逸舒适的生活,又何必自讨苦吃操这些心呢。”
若换成三年前,沈今竹或许能听从徐枫的,将修建榻房一事完全交给家人,自己当甩手掌柜,等着往后日进斗金即可。可是现在的沈今竹已经不甘心做大航海时代的过客和看客了,一个小小的榻房和各种庞大的东印度公司相比,根本微不足道,可是榻房至少能够打开一扇窗户,让她感觉到自己也是一名小小的参与者。
一个人的眼界和心气一旦被打开了,就很难再关上,总想做点什么,来满足心里的成就感,仅仅做一个书香门第的千金大小姐,并不能让沈今竹得到满足。她觉得如果我有机会能做点什么成就出来,为什么要轻易放弃呢。而且我并不觉得操心这些事情很苦啊,相反,我觉得挺快活的,为什么徐枫会觉得我是自讨苦吃呢?明明是在寻找快乐好不好?
经历了三年的磨练,沈今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一言不合就吵架甚至大打出手的中二期小少女了,她慢慢成熟起来,所以此时她和徐枫话不投机,有些不愉快,她还是冲着徐枫笑了笑,说道:“多谢关心,我不会莽撞行事的,等三叔他们来京城,我会先和他们商量商量。”
时光慢慢雕琢着她的容貌和个性,三年前的沈今竹会立刻说那些类似“对,我就是爱财,谁叫我祖父祖母是做生意的呢,这是家学渊源嘛。你是公侯家的小少爷、视金钱如粪土,当然瞧不上我哪点小买卖了。我当我的商户女,你做你的小少爷,我们以后各不相干!”的气话,然后赌气拍马就走。
恰好这时一对迎亲的花轿经过,新郎官骑在马上春风得意,鞭炮燃的震天响,家丁在车上往围观的人群抛洒崭新的铜钱,引来一群穿着开裆裤孩童们的哄抢,场面十分热闹。遇到这种喜事,行人纷纷让出道来,让迎亲的车马通行。沈今竹和徐枫也拍马去了对街,让出道路,徐枫鼓足了勇气,指着迎亲的队伍说道:“你想不想做花轿里的人?”
老实说,沈今竹自从踏入故土,就一直在忙各种国事家事,根本就没有时间想终身大事,徐枫问这种话,她一时不好回答,便用玩笑支开,她扫了一眼披红挂彩的新郎,“嫁给这种连骑马都要有家丁扶着的文弱书生?”
徐枫一噎,窘迫的笑了笑,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三年了,并非沈今竹一人有长进,他也懂得了察言观色好不好,知道自己搞砸了,赶紧又闭上嘴。
换成是以前的徐枫,定是好一顿吵,现在这种识相的沉默,令沈今竹有些惊讶,瞬间觉得自己的小情人从身体到心理都以比以前可靠多了,她正处于青春期的激情中,便脱口而出说道:“如果是你骑在马上,我是愿意坐上花轿的。”
徐枫此时的心情如坠地的羽毛被一阵狂风吹起,畅快的直入天际。迎亲的队伍已经走远,此刻他最想抱抱亲亲,在大庭广众之下又不好动手,就伸出手说道,“来,我扶你上马。”
沈今竹不屑的说道:“我五岁就会骑马了,还要你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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