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云苓看了萧晋片刻,点点头,一边继续向前走,一边在手机上打字问:“为什么你每次送我的东西都是白色?记得你给我的第一瓶玉颜金肌霜就是白色的。”
“呃……”萧晋不好意思道,“原因听起来挺尴尬的,这会儿要是情绪激动的时候也就罢了,平淡聊天的状态说出来,总感觉尴尬癌都能犯了。”
郑云苓突然又停下脚步,转过身认真的看着他,大眼睛里清清楚楚的写着三个字——我要听。
难得一向安静乖巧如兰花一般的小哑巴能露出这样娇嗔一般的表情,别说只是尴尬癌,就是会得真癌,萧晋也不在乎。
“那个……”他抓抓头发,说,“我、我就是觉得你是我长这么大所见过的最纯洁、最干净、最善良、最与世无争的人,这样的你,其实无色的透明才最合适,但现实中无色透明的大部分都是液体,任何固体都是有杂质的。
所以我想来想去,就选了白色,因为只有它是颜料调不出来的颜色,最本真,最像你。”
说完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起了一片又一片的鸡皮疙瘩,老脸也有点儿泛红,忍不住接着道:“你先感动一会儿,我去那边揉揉胳膊,实在受不了了。”
郑云苓无声的笑了,笑着笑着,眼睛里就开始变得波光粼粼。
原来,在他的心里,我是这个样子的,应该算是独一无二吧……
等萧晋终于犯完了尴尬病,她低头在手机上输入道:“我原来喜欢的颜色是褐色,就是大部分草药干枯后的颜色,但从现在开始,我喜欢白色了,而且最喜欢!”
萧晋挑挑眉,吐槽道:“这么容易就更改爱好,不觉得太随便了吗?”
郑云苓抿唇一笑,寒风中娇艳欲滴。
这三个月里,村里闲着的几个男人已经盖好了五个大棚,里面也都种上了草药,不光是金肌草,其它一些必须的名贵药材也有。至于家里院子,早就重新平整成了平地,只在一个角落留了个小药圃,当作平时两人试验药性和做种的试验田。
第六座大棚已经垒好了墙面,上面的支架也快要架设完了,房文哲跟在梁建国的屁股后面,手里拿着个小本本不知道在记着什么,看到他们过来,远远的招了下手,就继续忙碌起来。
虽然是冬天,但几十天的户外活动下来,原本那个嚣张跋扈的傻逼少年变得黑了许多,也健壮了许多,人也沉稳了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崇拜让梁建国在村子里很是趾高气昂了一把,原本老实到三巴掌打不出个屁的废物男人,如今却让城里的少爷甘心拜师学艺,这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可以称得上光宗耀祖了。
梁胜利就很红眼,因为房文哲对他的瓦匠活没兴趣,而另外那个臭小子又是萧晋的徒弟,打死他也不敢上去抢。
萧晋直到现在都没有想明白,一个曾立志将来要拿几十个网球大满贯奖杯的都市小子,为什么会对木匠活那么痴迷,以至于连午饭都要跟着梁建国在工地上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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