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是那么重。
韩启政那张白净的脸孔上立马浮现出了五个红红的手指印。
这么多年了,她从来没打过他一下。
可今天,她受不了,真的受不了了。
平常闯闯小祸也就算了,男孩子嘛,本来成熟的要晚,可现在,这不是小事,这是伤害到她的大事,他怎么能,怎么能……
韩启政呢,还是不管不顾的抱住了她,眼底流着追悔莫及的眼泪,死死的抱着,唇片贴在她的头顶,嗓子里带进了哭音:
“芳华……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的……
“我错了,大错特错了,求你别这样好不好……求你再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
“芳华,我爱的从来是你……我……我只是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
“芳华……求你再给我一个机会,求你了,求你了……别放弃我……”
他的手臂,很紧,紧得能把她勒死。
而此时此刻的她,唯一的感觉,是生不如死。
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
这借口,还真他妈的理直气壮……
难道世上的男人,都会犯这样的错吗?
这样一个错,做男人的算是得了一时风~流快活,可做女人的,作为他的爱人,尝到的是心碎的滋味。
之前,菊珛被劈腿,她就够难受了,可直到现在,她才明白,什么叫疼。
这个男生,她可是倾尽一切爱了那么多年的人儿:从懵懂走来,走进心心相映,这一路,她走得是那么的不容易,那么的辛苦。
任何委屈,她都可以承受,可是,当自己心爱的男孩子,做出了对不起自己的事之后,之前所有的坚持,好像都成了一场笑话。
青春最美的坚持,终还是被玷污了。
呵,这个社会果然是一只可怕的大染缸。
他到底没能守住。
“放开我。”
眼泪无声的在流淌。
她哽咽着,用一种让自己觉得陌生的声音在冰冷的利叱。
“我不放,我不放,芳华,这辈子,我是不可能对你放手的。”
他的态度是这么的决然,拼命的抱着。
于是,曾经的海誓山盟就这样轻易的在脑海浮现……
花前月下,他们曾说过要守着对方要一辈子唯一,一辈子疼着那个人,直到白发苍苍,仍是对方手心里的宝。还天真的约定来世。反正,不管有没有来世,他们都要在一起。
恋爱中的傻事,他们都做了。
那份心愿,是如此的纯萃美好。
可当初越是美好,现在,就越是可笑。
可笑的让人觉得发指。
“你想让我当它什么都没发生过吗?”
她拼命的挣扎,终于挣脱,脸上的眼泪让他疼了,而她的话,更让他疼:
“怎么可能?已经发生的事,你让我怎么做到视而不见,自欺欺人?”
“那你想怎样?你想怎样?”
他可怜兮兮的望着,双手想伸过去抱住她,只要能求得她的原谅,他愿意做任何事。
她狠狠一推,他脚下没留神,往后一趔,撞到了墙角,脑后一阵剧烈的疼痛传来,人就眩晕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飞快的奔出去。
他想追,走了两步,竟就往地上栽去,手本能的往后脑一捂,捂到了一手的血。
患有晕血症的他,闻着那血腥味,没两三下就晕了过去。
边上的护士捂着胸口,瞪了两眼,本出职业本能,忙上前查见,嘴里则叫着:“吵吵吵,还真会吵。你当这里是你家呀……来人,护士长,这边出事了……有人晕倒了……需要急诊……”
*
芳华不知道要去哪里?
冲出医院,站在大门口,望着这个繁华的城市,顿时失了方向。
脚下是发软的,大脑是混乱的,心脏是撕疼的,视线是迷糊的,未来是昏暗的——爱情似乎还在,身体已经背叛,这样的男人,她还能去原谅他,再次接受他吗?
她不知道。
她真不知道。
四周的声音变得无比喧嚣,绝望的潮水,在身体里愤怒的咆哮,找不到方向退去。
她捏着拳头站在那里,看着人来人往,觉得可笑。
对,爱情,绝对是一个可笑的名词。
因为,它敌不过肉体上的诱惑。
人是自然界中的高等动物,人有自控能力,可惜,人的欲望,足可以毁掉一切,包括人的信仰。
她往外去,脚下高高低低的,走不平,好像随时随地都能摔倒了去。
通向门诊的十字路口,她又看到了一幕可笑的画面:是她的恩人,秦九洲正扶着那娇滴滴的蔚编往里进。两个人那么亲密,都黏在一块儿了,那光景,真是让人觉得恶心。
太恶心了。
男人啊,果然都是这样的。
瞧,就连秦九洲,这个身陷在婚姻围城当中的男人,也在外头和妻子以外的女人亲亲我我,成双入对。
也是,人家那么有资本,怎么可能不养女人?
人要风~流,就得趁年少。
这个社会,道德已尽数沦丧,人性中的羞耻之心,早已不复存在。
她可以很肯定的得出一个结论了:这世上早已没有好男人。
对,这时代,不偷腥的好男人已经绝种了。
那么,女人们就该认命的承受男人们的劈腿和出轨吗?
谁说的,男人偶尔失足没关系,只要记得回家,只要知道顾着养家,只要懂得迷途知返,还是值得原谅的。
有句话就是那么说的:浪子回头金不换。
可这样子,做女人的岂不是太委屈了?
当一段感情,被染上污点,它还能回到原有的亲密吗?
至少她接受不了。
她会觉得脏。
爱情不该是这样的。
可爱情到底该是怎样的呢?
她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