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的夏日, 天下着大雨,马蹄哒哒, 一名气质沉稳冷冽的黑衣小少年策马而过, 奔向了周家大宅的朱门前。
沈玹那时还未改名,叫周玹,时年十二岁, 刚从武馆习武归来, 浑身都被大雨淋了个透湿。
周家大门紧闭,并无人立侍迎接,气氛在雷雨天中带着诡谲的沉闷。沈玹擦了擦脸上湿漉漉的雨水,推开宅邸的大门, 却见正厅人头攒动,人群中间站着一个粗布麻衣的瘦弱孩子。
沈玹放缓了脚步, 手握着细刀, 鬓角发丝滴水,站在廊下远远地打量着那陌生的孩子。似是觉察到他的视线,那孩子倏地转过脸来,凌乱蓬松的头发下露出半张与他极为相似的脸,眼里闪着小鹿般的茫然和惊恐。
沈玹一怔,不仅是因为这个陌生的小孩与他相貌相似,更是因为静王失势后, 周家颓败, 已经许久不曾有新客拜访了, 此时莫名多了个与他极为相似的同龄人, 总觉得有些许不详。
一道惊雷劈过,将半边阴沉的天空照得煞白。主母周沈氏起身站立,隔断沈玹的视线,命令道:“玹儿,回房去读书,这并非你该来的地方。”
母亲出身贵族,虽然冷情狠辣,向来不为父亲所喜,但一向是极为疼爱沈玹的,从未像今日这般疾言厉色。
沈玹并未违抗她,只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局促狼狈的孩子,便甩了甩脑袋上的雨水,下去沐浴更衣了。
沈玹一走,周家宅子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唯有雨水哗哗,聒噪地滴落阶前。
“只有六分相像。”周沈氏冷眼打量着面前的私生子,漠然道,“还不够。”
“这已经是老爷所有私……”管家一顿,在周沈氏冰冷的目光中,硬生生把‘私生子’三个字咽回腹中,颤巍巍道,“已经是最像公子的那一个了。且他生母病逝,已是孤苦无依,无人比他更合适。”
“三个月后,便是生死之战。我与夫君为静王之大业殉身,倒不算什么,就是不能连累玹儿。”周沈氏伸手捏住沈七清瘦的下巴,虚着眼打量他半晌,方拧眉嫌恶道,“既然是人鸭,便要做得像一些。好在还有些时日,请孙大夫来,将他的眉眼改一改罢。”
那孩子显然并不清楚‘人鸭’是什么,只是局促紧张地站在那儿,瑟瑟发抖。
周沈氏给了那孩子一个名字,按排行来算,名阿七。
阿七在周家住了下来。
沈玹话不多,同他的母亲一般冷硬强悍,唯独亲近阿七。或许,血缘的力量就是如此的强大且奇妙。沈玹知道阿七是父亲与别的女人生下的‘野种’,一开始是怀着好奇接近,可渐渐的,这份好奇中又夹杂了太多他说不出的情分。
大概因为阿七虽与沈玹容貌相似,却是个安静乖巧的性子罢,每当他用那双温和而虔诚的眼睛注视沈玹时,沈玹总能感觉到身为一个长兄的责任。
那三个月内,沈玹总是带着阿七去骑马、去狩猎,像所有亲兄弟那般从天亮闹腾到天黑,几乎形影不离。
每当看着他们宛若双生子般并肩进出宅邸,周沈氏总会隔着窗棂观望,冰冷的眸子里偶尔会闪过一丝挣扎。
周彦站在她身边,犹豫着开口:“夫人,阿七是无辜的,要不我们……”
仅是一瞬间的柔软,周沈氏很快恢复了往日的冷情。她转过冰凉的美目,红唇弯成一个讥诮的弧度,质问道:“他是无辜的,玹儿难道就不无辜了?你最好弄清楚些,到底谁才是你的嫡子!不管如何,玹儿身体里淌着一半沈家的血,我决不能让他被你连累!至于阿七,那是你背叛我生出来的野种,若非他长得与玹儿相似,还能派上点用场,你以为我凭什么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他?”
“夫人,你非要如此么?明明你看着阿七和玹儿相似的脸庞时,眼里也是有过挣扎和不舍的啊。相处三个月,难道你就没有一丝一毫把他当儿子看待?”周彦拧起英气的眉头,痛苦道,“我们可以将两个孩子都送走,不管将来成败与否,都可以保住他们的性命。”
“不可能的。如果我们万一失败,锦衣卫不会放过我们唯一的儿子,即便是天涯海角也会将他找出来。所以,必须要有人替玹儿受罪。”周沈氏闭了闭眼,复又睁开,斩钉截铁道,“你不必再劝!否则我就杀了那野种,这是你欠我的!”
墙角传来一声窸窣的响动,似是有人惊诧之下碰倒了角落的盆栽。周沈氏眸色一冷,厉声喝道:“谁?!”
推门一看,墙角并无人影,唯有一支雉羽箭遗落在阶前,正是平日沈玹教阿七射箭的那支。
后院,秋风萧瑟,梧桐滴雨。
“阿七,你的脸色很难看,是生病了吗?”十二岁的沈玹身量紧实,眉眼的轮廓稚嫩,但眼神却有着大人般的沉稳。他收了弓箭,略微担忧地看着面色苍白的弟弟,“我去请孙大夫来。”
一听到孙大夫的名字,沈七苍白的脸又白了两分,脑中又回忆起那冰冷的细刀在脸上游走的恐惧。
“哥,我没事,兴许是天太热,闷着了。”阿七眼神躲闪,抠着银护腕细声细语道。
沈玹不疑有他,抬手按了按他的脑袋顶,问:“那支射丢的箭找到了吗?”
“啊……箭?”阿七失神了片刻,方摇了摇头,咬着苍白的唇说,“找不到了。”
沈玹以为他是因丢了心爱的箭而伤神,便道:“找不到便罢了,哥哥会送你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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