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言不情不愿的在夜墨家住了下来。
后来,洛言才发觉,在夜墨家借住的日子,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糟糕。
他们之间,有很多相同的兴趣爱好。
首先,喜欢的食物都一样。
所以每次夜家的保姆阿姨来夜家做饭的时候,洛言特开心,一餐能吃两三碗米饭,夜墨还没吃完,她倒不客气的将所有夜墨喜欢的食物都清扫一空了,好在,夜墨不和她计较。
吃好喝好,人的心情自然就爽了。
除了吃这个爱好相同外,还有,他们都喜欢一支叫‘利物浦’的足球队。
两人曾经一起熬夜,看了好几场联赛的直播。
除此之外,洛言喜欢玩游戏,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她便会拉上夜墨和她一起玩,夜墨当时不知道因为什么,也没排斥,虽说他本来不玩游戏,但洛言简单的教了他几遍后,他已经比她还要厉害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洛言对夜墨由一开始的厌恶,变成有一点点小崇拜了。
他似乎是那种什么都能够做好的人。
这样的人,向来就是洛言欣赏的。
*
晚上,洛言洗了澡打完最后一盘游戏后,已经有些睁不开眼睛了,她抱在身上的笔记本电脑缓缓滑落,掉到了沙发上。
洛言身体蜷缩着躺在那,身上一点东西都没盖,才洗完澡的她,连袜子都没穿,就穿了一套冬季的睡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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