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夫人……”
她挥挥手:“我答应你们的条件,每年贡奉50头野驴,100只牛羊。你放心,这些东西,三日后便会送过浇花河。”
安志刚大喜,一拱手:“岳夫人保重。大王这些日子很忙碌,来不及跟你会面,您知道,要处理很多野人部落的首领,安抚他们。等以后有时间,他……”
她打断了他的话:“不用了,你转告他,我很好。”
安志刚又行一礼,告辞而去。
朝阳已经升起,浇花河两岸的野花随着微风起伏,一朵一朵的花向着太阳,五颜六色,灿烂绚丽。
“大王说,他老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天涯海角找你了,你若不回去,他就会跟其他女人成亲了。”
言犹在耳,他手腕上的绿色项链也在眼前。秦大王,他果然获得了幸福。
黑月光口里的衔片已经摘去,发出一声嘶鸣,长长的黑黝黝的鬃毛抖动露水,湿淋淋的。一滴露水从头发上掉下来,花溶这才发现,自己的发丝也被晨露沾湿,浑身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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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她才一拉马缰,慢慢地往回走,脑子里空空的,什么也想不起来。
直到她的背影完全消失,一个人影才从浇花河对面的大树后面走出来。凝视那么久,心已经不再激动,也不会狂跳了,死丫头,果然都只问小虎头,竟然连一声也不问问自己!秦大王重重地一拳拍在树上,惊起鸟雀横飞。
安志刚悄然闪身出来,压低声音:“大王,夫人好像很难过的样子。”
难过?她会因为自己难过?还是为她的儿子难过?每一次都不辞而别,十几年了,二人一直在捉迷藏。他已经厌烦了这样的情景。该死的丫头,还以为自己是当初少不更事的少女?连自己的儿子也不顾惜,也真放得下心。
“她还有没有说其他的?”
“没有,夫人只说,会准时将贡品送来。”
两人之间,隔着一个心结,而且在她那里,若是她永远心结解不开,自己便一日不得安宁,纵然跟她再次重逢,纵然能够在一起,也总要提心吊胆着她随时的离开。这一次,就一定要弄个清楚明白,把她的心结连根斩断。
秦大王看看对面那片生机盎然的草地,成片的野花,再往里是茂密的丛林,心里不知怎地又松一口气。他原本最怕的是她走投无路去投奔了金兀术,现在看来,死丫头果然没令自己失望。又开心无比,这才是花溶,自己心心念念了半生的花溶,就如第一次跟她的重逢,弱不禁风的少女竟然成了神箭手;如今,大难不死的女人,又成了野人部落的首领。那是一种特有的骄傲,为自己的女人感到骄傲,任何时候,她都不曾沦落,多好!
他看着临安的方向,自言自语:岳鹏举,你若在天有灵,也该为你的妻子感到骄傲,丫头,她所作这一切,经历的这些艰辛,可都是因为你啊!
他将那只拔下的箭头拿在手里看了看,又放回怀里,这才对安志刚吩咐:“你万万不可将夫人的行踪透露给任何人。”
“是。”
早已等候多时的大蛇和扎合见花溶返回,吊着的心松了大半,立刻迎上来。花溶将秦大王的要求给他们说了一下,二人喜上眉梢,50头野驴,100头牛羊,这个数字对部落来说,是很微不足道的。大蛇不敢置信:“首领,真的就只有这些?要这些的话,不需要时间准备,我们明天就可以送去。”
花溶摇摇头:“还是按照约定,三天后再送去吧”。
扎合却喜形于色:“一定是大王,除了大王,谁也不会这样优待我们。”
花溶低声说:“既然他不愿跟我们相见,就有他的理由,你不必提起他。”
“是,小哥儿,我知道。”
花溶百感交集,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借口头疼,回到树上的房间里躺下。桌上准备了蜂糖水和烤好的野驴肉,香喷喷的。花溶却没有任何胃口,也吃不下去,只看一眼,就埋头大睡。
四太子的营帐。
几乎所有人都发现,那个不可一世的女人已经好几天不露面了。尤其是王君华和耶律观音,完全不知道花溶打的什么主意,她到底是已经走了还是去了其他地方?二人都有一致的想法,巴不得花溶已经离开了,或者是被四太子赶走了,只有这样,二人才会各取所需,赢得自己的春天。
黄昏。
一个人站在红树林的边沿,前面是深邃的丛林,后面是碧绿的草地,一条不到三尺的小河沟,将二者分开,界限分明。
夕阳将他的影子投射在草地上,长长的,左右张望,希望在那片红树林里,听到马蹄声或者看到人影——那就表示,花溶回来了。但是,他已经等了许多天了,也不见丝毫的人影。离别的痛苦,在于曾经朝夕相处。习惯了某个人的存在,她忽然不见了,那种焦虑而渴慕的心情,方是今生的第一次体会。
可是,每一个夜晚,都是失望,强烈的失望。
陆文龙举着双枪跑过来,大声地喊:“阿爹,妈妈还没回来啊?”
他摇摇头。
陆文龙也很是失望,跑到他身边,坐在草地上,擦擦满头的大汗:“阿爹,我这些天好不习惯,妈妈做的饭菜真好吃,厨娘做的,没妈妈的好吃。”
金兀术笑起来,挨着儿子坐下,看他身上穿的缀着虎皮金边的单衫,那是一种改良的服装,将胡服和汉服做了结合,既方便又美观,针脚匀密,虽然没有精工细绣,但细节处,处处体现出缝衣人的用心和耐心。